【招标结果】虾峙镇湖泥变电站新建工程-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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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舟山市 | 采购单位 |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顺联商贸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虾峙镇湖泥变电站新建工程-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宁波城市阳光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虾峙镇湖泥变电站新建工程-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顺联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于2025年9月2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对虾峙镇湖泥变电站新建工程-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工程组织公开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 1 | 宁波城市阳光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60 | ***.22 |
| 2 | 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李香园 | 60 | 1001001.56 |
| 3 | 江苏省广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刘开维 | 60 | 1001001.56 |
公示期限自:
2025年9月3日 始1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顺联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302300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顺联商贸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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