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有机更新工程-长兴路西延道路工程

所属地区:浙江衢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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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衢州市 采购单位 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有机更新工程-长兴路西延道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有机更新工程-长兴路西延道路工程

LYZJSG2025-023-018       
1.招标条件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有机更新工程-长兴路西延道路工程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330825-04-01-720103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长兴路西延道路长433.125米,设计红线宽度为22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起点位于宏达路与现状长兴路平交口,终点位于与G528交叉口。人行道宽度为3.5米,雨水管最大管径DN1500。建设地点:位于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008.113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个项目签约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落款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 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 (含图纸) 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且最后1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5.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5年9月8日17:30时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7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9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开标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 6.4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龙游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4号
邮政编码:   324400    
电    话:  0570-7024085  
投诉受理部门:龙游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鹏程路4号
邮政编码:    324400      
电    话:  0570-702408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路177号二楼
联系人:***
电 话: ***   
邮箱: 1079957152@qq.com   
 2025年8月29日
[A3308250980003568001001]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有机更新工程-长兴路西延道路工程.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有机更新工程-长兴路西延道路工程.pdf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有机更新工程-长兴路西延道路工程[2025-8-2918:12].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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