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5年大脉坑区域地上附着物政策处理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舟山市 发布日期: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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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舟山市 采购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博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大脉坑区域地上附着物政策处理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舟山航宇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2025年大脉坑区域地上附着物政策处理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博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委托,于2025年8月28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对2025年大脉坑区域地上附着物政策处理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组织邀请招标,依据开标程序、招标文件及评审结果,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
负责人
工期
(日历天)
投标报价(元)
1
浙江舟山航宇建设
有限公司
马方斌
1460
***.24
2
浙江华朝建设有限公司
陈光南
1460
2235946.10
3
浙江拓江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何叶峰
1460
2240575.39

公示期限自:
2025年8月29日始1个工作日。
评标纪要:在商务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舟山衡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银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中安全员未按投标邀请书(三)其他3.5条规定配备,经系统询标,浙江银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回复情况属实,浙江舟山衡盛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2)详细评审内容⑨相关规定,经评审作商务标评审不通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代理单位:舟山博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302300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舟山博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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