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温州市环保集团财产⼀切险等保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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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温州市环保集团财产一切险等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环保集团财产⼀切险等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温州市环保集团财产⼀切险等保险服务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基于温州市公用集团已就集团范围内所有机动车保险完成集采,本项目不再对机动车保险进行采购。仅就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所属厂站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开展采购。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Z-2025164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温州市环保集团财产⼀切险等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六、预算金额: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保费预算为110万元。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市环保集团财产⼀切险等保险服务采购
1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等保险(不采购机动车保险),采用1+1+1模式;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51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本项目招标为首席保险人招标,项目采用共保体模式中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6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港市中梁梁泽润园2-2-1304)。
注: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供应商请尽早办理),报名后请与代理机构确认。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8月26日起(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港市中梁梁泽润园2-2-1304)。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09: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玉苍西路1号温州环保集团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5年9月10日09: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玉苍西路1号温州环保集团四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龙港市疏港大道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龙港市中梁梁泽润园2-2-1304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100267
联系人:项女士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账号汇出并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单 位 名 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港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
账 号:201000246287641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1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公告期限:15个日历天,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附件信息:
温州市环保集团财产⼀切险等保险服务项⽬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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