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关于举办瑞安市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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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瑞安市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大赛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进一步提升瑞安市低空飞行职业技能水平,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作用,更好服务青春瑞安建设,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瑞人社〔2025〕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瑞安市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5年10月12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大赛地点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内无人机应用人才培训基地(瑞安市飞云街道孙桥村次纬支路)。(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参赛人员
在本市从事无人机驾驶员相关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18-60周岁(女性限50周岁内,男性限60周岁内),学历初中及以上,机关事业在编工作人员、教师、全日制学生、历届瑞安市级及以上大赛同工种一等奖获得者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需核查社保缴纳记录):①报名时,参赛对象已经连续在瑞安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并还在保的;②具有瑞安市户籍且未在瑞安市以外就业;③在瑞安市常住并持有居住证且未在瑞安市以外就业。如发现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甚至是伪造身份参赛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大赛内容
本次竞赛以国家职业资格无人机驾驶员三级(高级工)要求为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对无人机驾驶员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技术。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其中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占总成绩的70%,竞赛总成绩(总分)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成绩组成。最终比赛名次以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总分相同则优先根据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排序,竞赛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大赛组织
本次比赛作为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组成部分,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总工会、共青团瑞安市委员会、瑞安市妇女联合会、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瑞安市邮政管理局主办,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承办,深圳市翼飞鸿天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协办。为了做好本次竞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单附后(附件1)。
六、报名办法
本次大赛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市民卡、学历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注册备案表》)、选手已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2寸彩照2份及白底电子版照片1份,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且以考生“身份证号码_姓名”为名字,如“41092719920921755X_张三.jpg”;照片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像素大于215*300(宽*高)。同时提供《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选手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所获荣誉奖励。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选手报名资料于2025年9月30日上午11时前送至商城大厦10楼1001室组委会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收资料)。
报名地点:
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综合楼九楼无人机人才应用培训基地(瑞安市飞云街道孙桥村),联系人:王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13967766506、13567713598;
2.2025年瑞安市无人机驾驶员大赛微信群、微信:
3.参赛选手还需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完成网上报名(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7.jsp);
4.报名问题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66801330、66801303。
七、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
(一)获本次大赛一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瑞
安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瑞安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瑞安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瑞安市巾帼建功能手”称号。
(二)获本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三)本次大赛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理论和技能均为合格者)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由大赛组委会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四)凡在往届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选手,参加同赛项同等级同组别或低等级赛项,不再重复奖励。已有“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认定。若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选手,不再替补。
(五)以上获奖选手奖励取最高奖励标准,不得重复奖励。
八、通过技能竞赛制发的证书,不得领取职业培训补贴。
九、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十、本赛区文件如和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不一致的,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组委会名单.doc
附件2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选手报名表.doc
附件3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选手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4 瑞安市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技能竞赛技术文件.doc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5年8月12日
一、大赛时间
2025年10月12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大赛地点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内无人机应用人才培训基地(瑞安市飞云街道孙桥村次纬支路)。(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参赛人员
在本市从事无人机驾驶员相关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18-60周岁(女性限50周岁内,男性限60周岁内),学历初中及以上,机关事业在编工作人员、教师、全日制学生、历届瑞安市级及以上大赛同工种一等奖获得者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需核查社保缴纳记录):①报名时,参赛对象已经连续在瑞安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并还在保的;②具有瑞安市户籍且未在瑞安市以外就业;③在瑞安市常住并持有居住证且未在瑞安市以外就业。如发现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甚至是伪造身份参赛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大赛内容
本次竞赛以国家职业资格无人机驾驶员三级(高级工)要求为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对无人机驾驶员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技术。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其中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占总成绩的70%,竞赛总成绩(总分)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成绩组成。最终比赛名次以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总分相同则优先根据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排序,竞赛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大赛组织
本次比赛作为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组成部分,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总工会、共青团瑞安市委员会、瑞安市妇女联合会、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瑞安市邮政管理局主办,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承办,深圳市翼飞鸿天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协办。为了做好本次竞赛实施工作,决定成立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单附后(附件1)。
六、报名办法
本次大赛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市民卡、学历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需提供《学历认证注册备案表》)、选手已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2寸彩照2份及白底电子版照片1份,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且以考生“身份证号码_姓名”为名字,如“41092719920921755X_张三.jpg”;照片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像素大于215*300(宽*高)。同时提供《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选手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所获荣誉奖励。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选手报名资料于2025年9月30日上午11时前送至商城大厦10楼1001室组委会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收资料)。
报名地点:
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综合楼九楼无人机人才应用培训基地(瑞安市飞云街道孙桥村),联系人:王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13967766506、13567713598;
2.2025年瑞安市无人机驾驶员大赛微信群、微信:
3.参赛选手还需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完成网上报名(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7.jsp);
4.报名问题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66801330、66801303。
七、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
(一)获本次大赛一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瑞
安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瑞安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瑞安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瑞安市巾帼建功能手”称号。
(二)获本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三)本次大赛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理论和技能均为合格者)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由大赛组委会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四)凡在往届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选手,参加同赛项同等级同组别或低等级赛项,不再重复奖励。已有“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认定。若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选手,不再替补。
(五)以上获奖选手奖励取最高奖励标准,不得重复奖励。
八、通过技能竞赛制发的证书,不得领取职业培训补贴。
九、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十、本赛区文件如和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不一致的,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组委会名单.doc
附件2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选手报名表.doc
附件3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无人机驾驶员赛区选手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4 瑞安市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技能竞赛技术文件.doc
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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