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海炼化-大榭石化现有装置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标段一)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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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全厂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现有装置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标段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全厂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全厂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
项目概况
大榭石化需委托具备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类危废接收处置服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大榭石化现有装置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标段二为大榭石化五期装置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兼投不兼中,每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当标段一与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相同时,经评审的投标总价组合最低价(不含增值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即在“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经评审的投标总价”与“标段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一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经评审的投标总价”中,选择价格较低的组合分别进行授标。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现有装置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标段一)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7790/01
发标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大榭石化现有装置每年约有4255吨焚烧类危险废弃物产生,主要为清罐底泥、污水处理污泥、废碱液等,需要具备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置。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大榭石化现有装置每年约有4255吨焚烧类危险废弃物产生,主要为清罐底泥、污水处理污泥、废碱液等,需要具备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置。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适用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开标阶段需公开):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中核准经营的危废代码应包含(251-002-08;251-003-08;900-041-49;251-015-35;261-170-50;900-404-06;900-047-49;900-039-49;900-249-08)缺一不可,且核准经营的所有危废综合处置能力总和须≥0.5万吨/年,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2投标人需提供与危废运输单位签订的危废运输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该运输单位的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投标人自行运输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阶段需公开):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无签署时间则以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扫描件和2)发票等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或者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8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宁波北仑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zhengbo4@cnooc.com.cn
邮 编:315812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高经理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深圳湾段)中海油大厦B座44楼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mahn3@cnooc.com.cn
邮 编:518000
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下载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现有装置焚烧类危废外委处置服务(标段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  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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