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海西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招投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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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海西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海西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招投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海西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招投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5 根据《宁海县国有企业公款存放管理办法》,经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批准,现就宁海西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招投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Ycgfw2025065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宁海西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海县西店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海县北滨建设有限公司、宁海县宁海湾休闲养生有限公司、国经(宁波)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海县鹏派投资有限公司、宁海县西店镇紫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宁海县北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海县缑北矿业有限公司、宁海县北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海县兴滨泰实业有限公司)运营资金的存放。 四、服务期限:3年。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上一年度均达到投标时履约承诺的,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入围家数:本项目按评标办法择优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单位。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投标人基本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3、工商注册在宁海县行政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一级支行及以上;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一级支行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三)投标人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截止招标文件发布之日,上一轮中标利率等服务执行未到位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项目。 七、标书售价、领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开标现场递交人民币500元,代理机构会提供发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08月27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08月27日09:00 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宁海西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十一、监督管理部门:宁海县西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372760 附件信息: 存款招标文件(定).doc 552.1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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