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5653001001]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5-08-06

【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A3302030230025653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
2507-330203-04-01-214137
招标人: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
联系人:***
电话:181****9184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横涨村
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标内容、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
项目为宁波机场二次雷达站迁建提供前期配套建设,包括场站配套道路、场站场地平整及雷达基础建设等。本项目场地现状为林地和碎石路道路,建成后道路全长约1公里,雷达场站占地约5000平方米。
标段(包)划分:
A3302030230025653001001
标段(包)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盛爱公路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工程(海曙区横街镇低空经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标段(包)编号:
A3302030230025653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1,5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8-05至2025-08-25,获取方法:4.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8-26,递交方式: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4-87081373
信息来源: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8-05 18: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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