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杭湾金融港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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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 项目名称 | 杭湾金融港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和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1.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3.1(一)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且从2020年7月1日以来(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承接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989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989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中其余相应内容作同步修改。
(二)附表.技术标评审表修改如下:
(三)投标人前附表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1648.5482万元,其中暂估价0元(含税)、暂列金额为0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元(含税)。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增加:
(5)农民工工资拨付实行专款专用,具体按慈防欠薪办【2023】7号、慈防欠薪办【2023】10号文件执行(合同期间,有最新文件颁发的按最新文件执行)。
(6)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按照甬根治办发【2023】1号文件的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1000万元),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合同额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额2%存储。
(五)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5 支付账户修改为:
本项目同时开设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具体按甬人社发【2022】2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专用账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慈防欠薪办【2023】10号关于执行使用《慈溪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四方协议》(2023年版)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备案单位: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和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1.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3.1(一)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且从2020年7月1日以来(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承接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989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989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中其余相应内容作同步修改。
(二)附表.技术标评审表修改如下: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意见 |
| 1 | 施工方案 | |
| 2 | 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 | |
| 3 | 工期要求计划 | |
| 4 | 人员及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 |
| 5 | 后期服务响应能力 | |
| 6 |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考虑全面、完整,有助于及时处理事故 | |
| 7 | 其他有关本工程的辅助说明资料 | |
| 备注: 1.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该投标人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进行独立评审,提出各投标人的评审意见,应包含投标人的优点、缺点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3.经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意见汇总,对各投标人出具总体评审意见,总体评审意见应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不同意总体评审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持保留意见并书面记录。 | ||
(三)投标人前附表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1648.5482万元,其中暂估价0元(含税)、暂列金额为0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元(含税)。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增加:
(5)农民工工资拨付实行专款专用,具体按慈防欠薪办【2023】7号、慈防欠薪办【2023】10号文件执行(合同期间,有最新文件颁发的按最新文件执行)。
(6)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按照甬根治办发【2023】1号文件的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1000万元),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合同额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施工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合同额2%存储。
(五)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2.5 支付账户修改为:
本项目同时开设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具体按甬人社发【2022】2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专用账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慈防欠薪办【2023】10号关于执行使用《慈溪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四方协议》(2023年版)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备案单位: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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