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总部大楼亮化工程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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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总部大楼亮化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或采购人)拟对“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总部大楼亮化工程”公开征集投标人,现诚招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总部大楼亮化工程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为乐清市胜利塘北片10-10-14地块,选址位于乐清市滨海新区,东至规划广场用地,南至清东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广场用地。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亮化照明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3、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非政府采购项目)。三、报名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1.1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地区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1.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拟派项目负责人: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温州市亮化业绩单项合同额100万以上业绩至少1个。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四、投标人报名材料内容1、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6、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须含总包(或建设)、监理、设计单位三方主体盖章)提供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提交材料要求1、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并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乐乐清联合村镇银行总部大楼亮化工程--报名公司全称”。2、提交的材料要求原件扫描并生成PDF文件,对于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报名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4、报名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采购人将取消报名资格。5、采购人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和评估,招标情况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作原因解释与资料退回。六、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晨曦路晨曦大厦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单位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179号中园大厦A幢1102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材料提交邮箱地址:429339158@qq.com征集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17:00止七、本次投标人征集公告在金采网(www.cfcpn.com)和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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