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衢州市 发布日期:2025-07-03

【招标结果】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衢州市 采购单位 常山县城关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常山山水旅游有限公司,常山县华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ZSCG202541-CS17
二、项目名称: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响应单价(元/人):***(元)常山山水旅游有限公司常山县人民路55号
2响应单价(元/人):***(元)常山山水旅游有限公司常山县人民路55号
3响应单价(元/人):***(元)常山县华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76-1、76-2、72、68-2、68-4、70号第二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一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一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2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二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二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3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三常山县城关中学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标项三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文富,章俊晨,李海耀(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常山山水旅游有限公司75.271.377.074.520.094.5
1常山县华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73.271.573.572.7320.092.73
1衢州天马旅游有限公司71.369.469.670.120.090.1
1常山县新视界旅行社有限公司71.868.768.469.6320.089.63
1开化县两山旅游有限公司59.158.456.157.8720.077.87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常山山水旅游有限公司75.173.076.874.9720.094.97
2常山县华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72.973.074.073.320.093.3
2衢州天马旅游有限公司71.169.769.870.220.090.2
2开化县两山旅游有限公司56.258.655.656.820.076.8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常山县华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74.073.374.874.0320.094.03
3常山山水旅游有限公司73.670.473.872.620.092.6
3衢州天马旅游有限公司71.5569.369.770.1820.090.18
3开化县两山旅游有限公司57.560.256.157.9320.077.93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基数为成交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各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2.各标项的预算仅为暂估数,实际每标项的人数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故不具有实质性参考意义。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每标项以6000元的标准向各标项成交单位预收,最终以所有批次职工疗休养服务全部组织实施完毕后各标项实际产生的疗休养费用(不含自费部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无息)。
《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费率 服务费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500-1000 0.8% 0.4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62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城关中学
地    址:天马街道天马路2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海耀
质疑联系方式:13587118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32-43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姚剑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75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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