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未来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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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云和县农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 项目名称 | 未来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未来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YZT-25GA-016号
招标单位:云和县农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及电话:林虹13884357275
中标候选人: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霞慧 证书编号: 浙2332022202305276
预中标价:大写: 伍佰陆拾叁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 (¥:5638192.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方式: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122772;传真:0578-5133654;通讯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公示单位(盖章):
2025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未来乡村示范建设项目-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YZT-25GA-016号
招标单位:云和县农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及电话:林虹13884357275
中标候选人: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霞慧 证书编号: 浙2332022202305276
预中标价:大写: 伍佰陆拾叁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 (¥:5638192.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方式: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122772;传真:0578-5133654;通讯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公示单位(盖章):
2025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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