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庆元县实验林场竹口林区“布裤段”、“良秋”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挂牌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5-06-26

【招标公告】庆元县实验林场竹口林区“布裤段”、“良秋”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挂牌转让项目交易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庆元县实验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庆元县实验林场竹口林区“布裤段”、“良秋”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挂牌转让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庆元县实验林场竹口林区“布裤段”、“良秋”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挂牌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编号:QZCQ2025007
二、标的概况:
标的物为庆元县实验林场竹口林区“布裤段”、“良秋”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根据丽水市方正价格事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标的物概况如下:
标的一:庆元县实验林场竹口林区“布裤段”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庆元县竹口镇平良村“布裤段”山场总面积为59.3亩。森林类别为商品林,林种为一般用材林,起源为人工,成熟林,林木总蓄积量1063.86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1063.86立方米,占100%。(材积计算按浙江省统一出材率蓄积的60%计算林木材积,为638.31立方米)
标的二:庆元县实验林场竹口林区“良秋”山场林木采伐及销售权。庆元县竹口镇平良村“良秋”山场总面积为67.6亩。森林类别为商品林,林种为一般用材林,起源为人工,成熟林,林木总蓄积量922.27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755.10立方米,占81.87%;松木蓄积167.18立方米,占18.13%(材积计算按浙江省统一出材率蓄积的60%计算林木材积,为553.36立方米)。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法人或个人。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下午17时止:
竞价起止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止;
六、转让起始报价:标的一:270006元;  标的二:200143元。
七、报名事项:
1.竞价人在网上办理竞价报名手续时根据《产权交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指定的路径与本次产权交易公告规定所需报名资料上传其扫描件:
(1)竞价人为企业时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自然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2)如采用委托授权代理的,则还须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组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注:以上若企业时上传的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提交资料,无须到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qyweb/
3.竞价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报名时须缴纳的挂牌保证金分别为:标的一:25000.00元; 标的二:20000.00元(!!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不通用,报名时须分别缴纳!!) 。须缴纳的挂牌保证金必须从注册绑定的基本账户转入并于报名截止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缴款指定账户:
户名:庆元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银行账号:竞价人进入系统后,“登录界面选择进入产权业务→选择相应项目进入报名→阅读产权交易规则后点击同意→竞价方式选择单独申请并核对信息→提交报名资料→生成子账号并缴纳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竞价标的的虚拟子账号。(注:每次生成的子账号不同,转账时候请注意)
4.没有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潜在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标的的报价。
八、竞价方式:
网络延时竞价。本项目以起始价加价报价,加价幅度均为1000元的整数倍数每次。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结束时间采用延时方式,在竞价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人报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在新的截止时间2分钟内又有人报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人报价为止。
本项目无保留价,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九、成交确认及其他事项:
1、竞价结束后,成交人3个工作日到县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让单位协助其办理,违约者将没收保证金。
2、竞价活动在网络上进行,等同于现实竞价活动,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3、竞价人一旦报名缴费,表示同意以起始价成交。若该项目仅有一人参与报名,可由出让方、报名者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直接线下确认起始价成交,报名者明示反悔的,没收保证金;若有多名竞价人报名,但均未及时完成网络报价,本着公平原则,该项目重新处置。
4、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可转抵资产转让成交款,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由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申请函,中心在收到退还申请函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未竞得者在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十、联系人:
庆元县实验林场                  徐卫可  15957816202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禹  0578-6271199   
 
 
 
庆元县实验林场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5日
相关附件下载:
产权交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doc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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