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舟山市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涉海工程取排水警示标志及航标灯工程专业分包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舟山市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涉海工程取排水警示标志及航标灯工程专业分包工程】采购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舟山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舟山市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涉海工程取排水警示标志及航标灯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天津市盘古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舟山市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涉海工程取排水警示标志及航标灯工程专业分 包工程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GXCZ-C-25720081)
公示开始时间:2025-06-09 一、评审情况
公示结束时间:2025-06-12
舟山市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涉海工程取排水警示标志及航标灯工程专业分 包工程: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一名:天津市盘古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381180 元;
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402929 元;成交候选人第三名:舟山大宏建设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369463 元;
2、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天津市盘古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候选人(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成交候选人(舟山大宏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拟定成交人:天津市盘古工程有限公司。
二、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以收到质疑书面原件文件的确认日期作为质疑收到之 日,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 ce.com)、《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s://ebid.gxzb.com.cn)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040 弄 2 号 8 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564929509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10 层 联 系 人:王凌、陈科宇
联系电话:13815406216、15558535918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25 年 06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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