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快阁苑丽日坊2幢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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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快阁苑丽日坊2幢7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编号 | GR2025ZJ1006015 |
|---|---|
| 项目名称 | 快阁苑丽日坊2幢7号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市城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06-06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2.受让方应承诺在标的转让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车库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在内的相关文本。(如涉及)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涉及)。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转让方须在收到车库使用权转让款的3个工作日内将该车库的相关手续交付给受让方。 9.如标的标的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标的交付日前收益归转让方所有,标的交付日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绍兴产权和“浙交汇”平台无关。 10.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1.本次转让中车库资产实行“一资产一价格”,不以面积定价。无产权证的车库不支持贷款。 12.标的租期详见标的清单,标的状态以实际为准,请自行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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