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岱山县海塘安澜工程(庙后海塘)施工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舟山市 发布日期: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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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舟山市 采购单位 岱山县瀛洲农业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岱山县海塘安澜工程(庙后海塘)施工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岱山县海塘安澜工程(庙后海塘)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岱山县海塘安澜工程(庙后海塘)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3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岱山县瀛洲农业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岱山县海塘安澜工程(庙后海塘)工程任务以防潮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提升滨海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提标加固庙后海塘3.37公里;(2)提升改造庙后水闸,规模维持2孔×1.3米不变;(3)融合建设配套亲水步道等便民服务设施。工程等别为Ⅱ等。庙后海塘、庙后水闸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城区及城镇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2.2本次招标范围:(1)提标加固庙后海塘3.37公里;(2)提升改造庙后水闸;(3)融合建设配套亲水步道等便民服务设施等所有建设内容及相关的临时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用约14917万元。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星河路250号3楼)开标室。
5.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3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岱山县瀛洲农业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先生
联 系 电 话:18329001833/0571-87699726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06月09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防潮标准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或海堤)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氶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1)不接受工程分包业绩;(2)不接受PPP、BT模式中的施工业绩。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③。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防潮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或海堤)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氶包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1)不接受工程分包业绩;(2)不接受PPP、BT 模式中的施工业绩。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④,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为不同的人员担任。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 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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