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金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CG2025-0526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预算金额(元):290000.00
最高限价(元):29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数量:1年
预算金额(元):2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内容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__%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方式:请将报名所需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3900780909@qq.com ;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者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企业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3日14:30(北京时间)
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14:30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102539
质疑联系人:缪奇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02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大厦1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水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566637
质疑联系人:郭超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5633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真:/
联系人:王涛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72135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CG2025-0526
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预算金额(元):290000.00
最高限价(元):29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
数量:1年
预算金额(元):2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内容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职工疗休养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__%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__%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方式:请将报名所需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3900780909@qq.com ;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者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企业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3日14:30(北京时间)
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14:30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102539
质疑联系人:缪奇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02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大厦1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水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566637
质疑联系人:郭超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5633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真:/
联系人:王涛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7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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