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景宁县澄照乡金丘村2号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景宁县澄照乡金丘村2号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景宁县澄照乡金丘村2号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浙江舜励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景宁县澄照乡金丘村2号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景宁县澄照乡金丘村2号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B[2025]049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芳0578-5097960
中标候选人:浙江舜励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树森 证书号码:浙2332022202305358
预中标价:大写捌拾陆万柒仟贰佰玖拾壹元整(¥867291.00 元 )
下浮率: 5.3%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工程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景宁县澄照乡金丘村2号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景招B[2025]049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芳0578-5097960
中标候选人:浙江舜励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树森 证书号码:浙2332022202305358
预中标价:大写捌拾陆万柒仟贰佰玖拾壹元整(¥867291.00 元 )
下浮率: 5.3%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5610073 。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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