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定海二中分部改扩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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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舟山市 | 采购单位 |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定海二中分部改扩建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舟山市益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定海二中分部改扩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建设的定海二中分部改扩建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5年5月15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舟山市益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00 元,工期:33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国坤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科科,投标报价:18211978.00 元,工期:335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征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应雄斌,投标报价:18250111.00 元,工期:335日历天。
评标纪要:在资格审查中,评标委员会发现: 绍兴广圣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系统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资格审查”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1)资格审查内容第③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在商务部第二部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暗标编号12号(杭州华聚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及28号(浙江千叶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教学楼改造部分-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外脚手架(项目编码:011701002004,计量单位:m2)变更为斜道(项目编码:01B017,计量单位:座),“室外安装—景观-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中石材零星项目(项目编码:011206001001,计量单位:m2)变更为石材磨小圆边(项目编码:05B002,计量单位:m)],经系统询标,暗标编号12号单位确认情况属实,暗标编号28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五、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4)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内容第③点的规定[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两家投标单位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在陈述答辩环节中,浙江舟山耀丰建设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韩祯)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六、陈述和答辩”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记0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讨论认定:该单位陈述和答辩分为0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16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80-2036509
定海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0580-2608313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建设的定海二中分部改扩建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5年5月15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舟山市益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00 元,工期:33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国坤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科科,投标报价:18211978.00 元,工期:335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征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应雄斌,投标报价:18250111.00 元,工期:335日历天。
评标纪要:在资格审查中,评标委员会发现: 绍兴广圣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系统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资格审查”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1)资格审查内容第③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在商务部第二部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暗标编号12号(杭州华聚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及28号(浙江千叶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教学楼改造部分-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外脚手架(项目编码:011701002004,计量单位:m2)变更为斜道(项目编码:01B017,计量单位:座),“室外安装—景观-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中石材零星项目(项目编码:011206001001,计量单位:m2)变更为石材磨小圆边(项目编码:05B002,计量单位:m)],经系统询标,暗标编号12号单位确认情况属实,暗标编号28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五、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4)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内容第③点的规定[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该两家投标单位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在陈述答辩环节中,浙江舟山耀丰建设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韩祯)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六、陈述和答辩”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记0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讨论认定:该单位陈述和答辩分为0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16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80-2036509
定海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0580-2608313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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