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景宁县九龙乡岳口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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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坤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景宁县九龙乡岳口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浙江乾恒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县九龙乡岳口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B[2025]038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 年4月2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坤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预中标候选人: 浙江乾恒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 张立群 证书号码: 浙2332016202316081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柒元整(小写¥:***.00元)
预中标下浮率:5.2%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9日至 2025 年5月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
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景宁县九龙乡岳口村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B[2025]038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 年4月2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坤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预中标候选人: 浙江乾恒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 张立群 证书号码: 浙2332016202316081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柒元整(小写¥:***.00元)
预中标下浮率:5.2%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9日至 2025 年5月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九龙乡人民政府、
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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