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各集中管理办公区等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肉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开]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5-04-23

【招标结果】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各集中管理办公区等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肉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各集中管理办公区等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肉类)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宁波天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宁波聚卿舫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2025nbhswt110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各集中管理办公区等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肉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热气猪肉类:86(%)宁波天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郑家村
2其他鲜肉食类(除猪肉):75(%),鲜家禽类:70(%),蛋类:80(%),肉类冷冻品:70(%)宁波聚卿舫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东邵村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热气猪肉类热气猪肉类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统一配送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供应商如不能按时、按质提供采购人所需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详见招标文件
2其他肉及禽蛋类其他肉及禽蛋类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暂定统一配送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供应商如不能按时、按质提供采购人所需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焕涛,黄玲琼,张一君,陶炯,何缙(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天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84.067.065.066.069.070.212.682.8
1宁波史家阿嫂食品有限公司73.057.077.062.061.066.013.879.8
1浙江朗硕农产品有限公司77.057.077.056.062.065.812.177.9
1浙江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048.068.066.057.061.813.775.5
1浙江浩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62.048.054.057.060.056.213.769.9
1浙江协盈供应链有限公司56.049.055.064.059.056.612.368.9
1宁波市镇海绿安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59.048.058.056.058.055.812.067.8
1宁波亿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2.546.545.552.557.550.915.065.9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宁波聚卿舫食品有限公司84.073.077.068.073.075.014.989.9
2宁波天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81.067.065.064.069.069.213.883.0
2宁波史家阿嫂食品有限公司73.057.077.061.061.065.814.079.8
2浙江朗硕农产品有限公司75.057.077.055.062.065.213.979.1
2宁波绿盈后勤服务有限公司73.053.057.062.069.062.814.076.8
2宁波市绿盛菜篮子商品配送有限公司67.552.570.563.559.562.713.976.6
2宁波方兴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宁波市雪建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70.550.552.562.558.558.914.373.2
2浙江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8.048.068.064.057.059.013.272.2
2浙江浩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8.048.054.057.060.055.414.469.8
2浙江协盈供应链有限公司57.049.053.059.059.055.413.769.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标项一中标人为小型企业,标项二中标人为中型企业,具体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2)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1),宁波市海曙区乌含巷9号(2)
传 真:/(1),/(2)
项目联系人(询问):***(1),***(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2)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1),陈老师(2)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8659(1),0574-892986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旭坤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6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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