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开城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采购在线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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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金开城投集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金开城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金开城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二、采购内容:金开城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三、最高限价:***元
四、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须包含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业务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及响应报价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00:00起至响应报价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报名方式:意向供应商可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jhygcg.com/),完成注册后在线参与项目报名和下载查看询价文件,本项目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3、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和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止(北京时间)。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并完成在线报价。
6、响应文件包含: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采购文件)、②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六、本项目不设响应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北京时间)。
八、定标原则:
1、有效响应中报价最低总价的确定为成交单位。
2、若出现多家相同最低报价的有效响应单位,按完成在线报价的时间先后顺序,最先完成在线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3、在线报价和报价单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报价单中总价和单价合计不一致的,按最低的为准。
九、合同签订:成交单位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对接完成委托合同签订事宜。
十、联系电话:******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二、采购内容:金开城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三、最高限价:***元
四、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须包含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业务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及响应报价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00:00起至响应报价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报名方式:意向供应商可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jhygcg.com/),完成注册后在线参与项目报名和下载查看询价文件,本项目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3、未通过以上方式报名和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止(北京时间)。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并完成在线报价。
6、响应文件包含: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采购文件)、②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六、本项目不设响应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北京时间)。
八、定标原则:
1、有效响应中报价最低总价的确定为成交单位。
2、若出现多家相同最低报价的有效响应单位,按完成在线报价的时间先后顺序,最先完成在线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3、在线报价和报价单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4、报价单中总价和单价合计不一致的,按最低的为准。
九、合同签订:成交单位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对接完成委托合同签订事宜。
十、联系电话:******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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