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2025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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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2025询比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4-14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6 10:00:00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2025询比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2025
二、标段(包)编号:20250302030195795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设计处理日处理垃圾600吨/天,项目配置2台300t/d的焚烧炉,1×12MW抽凝式汽轮机+1×15MW发电机,机组年运行不低于8000h,400吨/天的渗滤液处理站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年采购约111吨粉状活性炭,包含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供应商采用槽罐车按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次供货量约4吨左右,每月约2-3次),供应商负责罐车卸货至指定活性炭仓内(泵车打入,仓高约8米),费用按实结算。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BET 比表面积≥800;BET 总孔容≥0.4;碘吸附值≥800;水分≤10;颗粒度 (200目通过率)≥95。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浙江省象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旭日路88号指定活性炭仓内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每次接到送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到指定位置;紧急情况时,应在 24小时 内供货到现场。2025年6月15日具备供货条件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3.1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13.2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指2022 年2023 年 2024 年)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3.3 近三年内(指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13.4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 1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13.6 响应人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活性炭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 的检测报告(需符合本采购技术指标要求)。 13.7 响应人须提供须提供近三年内(指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自身至少 3 个活性炭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 13.8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报价。 1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10 (1)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的供应商且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或“灰名单”; (2)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3)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 被列入上述13.10(1)(2)(3)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 到 2025年04月14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0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区旭日路88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xszjn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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