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除臭设备、垃圾收集车及吸污车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8

【招标结果】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除臭设备、垃圾收集车及吸污车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杭州市 采购单位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除臭设备、垃圾收集车及吸污车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CG202503A02
二、项目名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除臭设备、垃圾收集车及吸污车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总价:***(元)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凤川大道199号
2投标总价:6120000(元)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除臭设备采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除臭设备采购见附件1项***见附件
2垃圾收集车及吸污车采购垃圾收集车及吸污车采购见附件1项6120000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莲(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李剑亮,张涵进,卢玫,黄可阳(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黄嘉祥,蒋晓辉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60.067.066.066.067.067.064.065.2925.3290.61
1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59.067.059.068.066.065.062.063.7124.8388.54
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7.064.055.061.062.061.056.059.4323.3682.79
1启航汽车有限公司54.062.061.063.061.060.054.059.2923.1682.45
1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53.060.059.061.060.060.060.059.021.3780.37
1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56.063.054.056.055.054.055.5721.6877.25
1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0.060.056.060.057.059.040.054.5722.3576.92
1随州市东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49.058.043.056.052.057.041.050.8624.1975.05
1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052.045.050.046.052.042.047.2926.6973.98
1湖北天威汽车有限公司38.041.052.039.037.041.038.040.8630.070.86
1湖北成龙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36.043.051.045.042.041.045.043.2922.0965.38
1湖北凯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33.034.044.040.032.037.031.035.8626.0361.89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专家6专家7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61.069.062.069.068.066.063.065.4329.5795.0
2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067.067.067.067.066.064.065.5725.9391.5
2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51.065.048.065.062.064.042.056.7130.086.71
2启航汽车有限公司54.058.057.057.058.059.056.057.029.1986.19
2湖北四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52.066.049.066.060.062.041.056.5729.5786.14
2湖北凯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48.055.045.058.053.056.040.050.7125.1475.85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7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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