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段)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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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宁波华腾首研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安诚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段) (招标编号:HWZB-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段)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6万元,招标人为宁波华腾首研新材料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投标限价:17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囗 制造商 团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证书或ISO三体系认证证 书、近 5 年单项项目金额在120万元以上的失重称设备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 试运行(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5 年单项项目金额在120万元以上的 失重称设备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 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财务要求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者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成员)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 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 大厦801室(详细地址)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 七、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 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段)(整体工程名称)已 由余姚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 (项目代码:2106-330281-04-01-69877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 华腾首研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失重称(设备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宁波华腾首研新材料 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采购(第二阶 段) 2.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6(万元) 2.3招标范围、内容承担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失重称设备供货、安装调 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本工程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囗 制造商 团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证书或ISO三体系认证证 书、近 5 年单项项目金额在120万元以上的失重称设备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 试运行(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5 年单项项目金额在120万元以上的 失重称设备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 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财务要求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者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成员)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 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 4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4其他要求: 无 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01室(详 细地址)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 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7曰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 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 o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华腾首研新材料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华腾首研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原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兴滨路7号(原滨海产业园),现更名为 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7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wangqiongshuang@bcir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安诚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室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252227831@qq.com 韶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数):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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