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3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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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3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3标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5-012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二、具体详细评审中“3.商务标评审”现修改为“3.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较好
一般

1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5262815元(含)—5321948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10.0%(含)-11.0%(含)]的为好,投标报价5440214元(含)—5262815(不含)元[即:下浮率为8.0%(含)-10.0%(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5558479元(含)—5440214(不含)元[即:下浮率为6.0%(含)-8.0%(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6.0%-11.0%。(暂估价、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二、投标报价”第8点现修改为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
名称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道路工程
7.56%-9.23%
18.75%
9%
排水工程
7.56%-9.23%
18.75%
9%
交通工程
7.56%-9.23%
18.75%
9%
园林绿化工程
3.85%-4.72%
30.61%
9%
照明工程
5.54%-6.76%
27.8%
9%
给水工程
5.54%-6.76%
27.8%
9%
智能工程
5.54%-6.76%
27.8%
9%

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招标文件现已修改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答疑澄清文件(第1次澄清)系统制作上传。
五、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除外)。 
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3311011160016273001001]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3标段.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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