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宁市2025-2027年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和海宁市2025-2026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框架合同施工单位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5-02-27

【招标公告】海宁市2025-2027年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和海宁市2025-2026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框架合同施工单位: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宁市2025-2027年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和海宁市2025-2026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框架合同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海宁市2025-2027年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和海宁市2025-2026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框架合同施工单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2025-2027年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和海宁市2025-2026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框架合同施工单位,招标人为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现向社会公开进行入围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海宁市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主要内容为小区内供水管道进行提升改造。
2.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宁市2025-2027年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和海宁市2025-2026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小区内管道改造提升工程的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下工程施工。
3.入围周期:本次招标为入围招标,入围时间为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业主终止入围库时间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3月3日发布的对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5日下午14:3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水务集团八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务大楼               地  址:海宁市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金女士              联 系 人:       ***         
电    话:   0573-89239780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8.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生先生,13511305516;
8.2招标代理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3投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3-87079305。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2
资质证书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3月3日发布的对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均处于“合格”状态(提供资质原件复印件、动态资质核查结果证明及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4
项目经理资格
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5
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符合)
7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符合)
8
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
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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