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市府东路过江通道工程-电力管迁改项目施工部分(永嘉段10kV)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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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府东跨江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温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普华招标咨询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温州市府东路过江通道工程-电力管迁改项目施工部分(永嘉段10kV)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温州市府东路过江通道工程-电力管迁改项目施工部分(永嘉段10kV)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HGC2502018)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温州市府东路过江通道工程电力管迁改项目施工部分(永嘉段10kV)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由温州市和永嘉县各占比50%,其中市级资
金由市财力统筹解决,纳入滨江商务区封闭区总体资金平衡,招标人为温州市府东跨江走廊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温州市府东路过江通道工程-电力管迁改项目施工部分(永嘉段10kV),
新增水泥杆18m/φ230法兰组装杆8基,水泥杆15 m/φ190法兰组装杆24基,钢管杆6基,
新架设JKLYJ-10/240导线双回0.974公里;新架设JKLYJ-10/240导线单回0.209公里等;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质量目标:合格;建设地点:永嘉县。工期: 90
日历天(注:监理开工令规定时间至迁出交付净地时间),实施过程须符合总包施工进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温州市府东路过江通道工程电力管迁改项目施工部分(永嘉段10kV);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温州市府东路过江通道工程-电力管迁改项目施工部分(永嘉段10kV))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
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伍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
的资质等级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
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1.3截至投标之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3.1.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
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3.1.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
考核要求。
3.2业绩、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过相同电压等级或以上类似工程
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
级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3 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
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安全质量要求
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
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
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
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4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和“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查阅木次招标详细信息,凡有意参
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明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国
信大厦22层2213室温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普华招标咨询分公司报名登记,同时发送招标文
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未在以上指定
时间和地点报名登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国信大厦19楼(供应商服务中心)。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国信大厦19楼(供应商服务中心)。
七、其他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
投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项目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和“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府东跨江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宏国大厦9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普华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国信大厦22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work3@wzphzb.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忭陕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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