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文二路(三峰段)和江滨路(三峰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市 发布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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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丽水市 采购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文二路(三峰段)和江滨路(三峰段)道路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文二路(三峰段)和江滨路(三峰段)道路工程
招标序号:LD[2025]001号       
招标人: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候选人: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万肆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浙233200820231047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内容
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丽水市江滨商务中心地块项目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合同金额:8866万元,竣工日期:2022年5月11日。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提升改造工程,合同金额:3975.7930万元,竣工日期:2023年1月13日。
2
企业诚信
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

 
中标候选人:浙江鸿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万肆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季日全          证书编号:浙233202120232698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内容
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新南路(幸福北路-军区界)工程,合同金额:1747.2929万元,竣工日期:2024年7月12日
2
企业诚信
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金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万肆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祝君          证书编号:浙233201120230960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内容
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丽水市下水南污水提升泵站新建工程(包括南明山路-泵站ND1500污水管和现状 ND800 压力管的迁移),合同金额:1657.4882万元,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5日
2
企业诚信
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

 
中标候选人:浙江巨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万肆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建          证书编号:浙2332013202320181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内容
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生物科技(食用菌)产业园屏东路、南二路(二)、南三路(二)道路工程,合同金额:2197.7736万元,竣工日期:2023年6月28日
2
企业诚信
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飞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万肆仟伍佰捌拾玖元整(¥:***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梁茂名          证书编号:浙23320212023332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资信:
序号
内容
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岩泉街道(贺家坑沿线)管网改造项目,合同金额:1941.0139万元,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2日
2
企业诚信
2025年1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A级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601615。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8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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