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杭州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嘉恒科创2025年第一次物资类框架招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嘉恒科
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嘉恒
科创 2025 年第一次物资类框架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的服务提交加密的有竞争
性的投标文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详见附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通过相应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具体如下:
| 包 1 | 通过《低压线缆类(包 7)2025 年》的合格申请人 |
| 包 2 | 通过《高压线缆类(包 8)2025 年》的合格申请人 |
| 包 3 | 通过《变压器(包 20)2025 年》的合格申请人 |
| 包 4 | 通过《电缆保护管(包 9)2025 年》的合格申请人 |
| 包 5 | 通过《SF6 气体监测装置(包 22)2025 年》的合格申请人 |
| 包 6 | 通过《安全材料及工器具类(包 26)2025 年》的合格申请人 |
| 包 7 | 通过《办公用品类(包 29)2025 年》的合格申请人 |
3.2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 度登记执照,相应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存 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 常"名录,且投标人未被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列为违法失信名录。否则,该投标人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6)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 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恒创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验收)。
(7)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所生产的投标产品无任何权利瑕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 函保证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8)根据《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省管产业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实施细则》的规 定,投标人未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并尚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见附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审查的方法:投标人经营范围的审查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
为原则;如投标单位最新登记备案章程中确定的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记载不一致的,其经营
范围以章程中规定的为准(如需提供证明);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能够证明其具有
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的经营范围时,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材料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所要求的经
营范围;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的
证明材料所记载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仅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jhee.zjycgzx.com)上发 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投标、开标等事宜。
4.1 本次实行网上申请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 8: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 录“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 (jhee.zjycgzx.com)注册商户网上免费申请电子版招标文件。
特 别 须 知 : 电 子 钥 匙 的 办 理 流 程 请 登 录 “ 优 泰 电 子 签 章 服 务 大 厅 ”
“https://sign.utcsoft.com/utcbpc/service/home.html?q=sgccztb”办理,电子钥匙的
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上传招标文
件失败或投标失败的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转出,不接受 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以电汇 或网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五个工作日内汇出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 的递交情况以规定截止时间前汇入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保证金缴纳凭证需上 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保证金上传端口。
收款单位: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银行帐号:3301040160001182073
汇款摘要:KC25GBJ04-GZW009 包 X(项目编号 包号)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如有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4.4 发票、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美好国际大厦 1008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招投标信息系统的报价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5.2 本次招标项目仅接受在线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光盘文 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招投标信 息系统:“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jhee.zjycgzx.com)。
“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71-51214772、0571-51214779。
5.3 本次招标项目,以分包编号为单位提供一份不可编辑 PDF 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 或者采用电子盖章)投标文件(包括:完整的开标文件、完整的商务文件、完整的技术文件)上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清单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当系统内报价与不可 编辑 PDF 电子版报价不一致时,以系统内填写报价为准,系统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招标人招投标平台
现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方式进行,实行在线开标、评标和公示,现场开标时不组织投标 代表参与现场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平台”观看开标现场视频直播。
7.其他事项
7.1 评标办法
7.1.1
1) 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商务、价格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 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并按如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权重比例如下:价格 45%,技术 45%,商务 10%
2) 7.1.2 价格评审办法。
3) 价格评分按报价折扣率(含税)进行评分。
包 1—包 3:价格分计算方式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评标价。
2、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110%或低于所有有效投 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90%的均作为异常评标价,该异常评标价不计入最佳评标价值的 计算,但其报价依然有效。
3、去除异常报价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与最低评标价的平均值为最佳报 价值。
4、根据投标人的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投标人的报价的评分值,即:a.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时,得 100 分;
b.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c.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
以上报价评分保留小数 2 位;
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包 4—包 7:价格分计算方式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评标价。
2、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120%或低于所有有效投 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80%的均作为异常评标价,该异常评标价不计入最佳评标价值的 计算,但其报价依然有效。
3、去除异常报价后,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与最低评标价的平均值为最佳报 价值。
4、根据投标人的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投标人的报价的评分值,即:a.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时,得 100 分;
b.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c.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
以上报价评分保留小数 2 位;
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7.1.3 本次招标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项目清单:7.1.4 授标原则:
| 中标原则 |
| 包 1、包 2 | 本项目确定五名中标单位,预估金额:第一名中 900 万元;第二名中 850 万元;第 三名中 800 万元;第四名中 750 万元;第五名中 700 万元。有效投标单位应在 9 家 及以上,否则按预控措施处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评 审小组的综合打分情况,对评审单位进行排名,推选综合排名前六名为预中标单位;若有一家预中标单位放弃,则按综合排名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若综合打分排名 一致,则以价格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一致,且价格一致,则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若综合得分、技术、价格均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确定。 |
| 包 3 | 本项目确定五名中标单位,预估金额:第一名中 700 万元;第二名中 650 万元;第 三名中 600 万元;第四名中 550 万元;第五名中 500 万元。有效投标单位应在 10 家及以上,否则按预控措施处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 评审小组的综合打分情况,对评审单位进行排名,推选综合排名前六名为预中标单 位;若有一家预中标单位放弃,则按综合排名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若综合打分 排名一致,则以价格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一致,且价格一致,则以技术得分高者 优先。若综合得分、技术、价格均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确定。 |
| 包 4 | 本项目确定七名中标单位,预估金额:第一名中 50 万元;第二名中 45 万元;第三 名中 40 万元;第四名中 35 万元;第五名中 30 万元;第六名中 25 万元;第七名中 20 万元。有效投标单位应在 14 家及以上,否则按预控措施处理。在最大限度地满 足项目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打分情况,对评审单位进行排名,推选综合排名前八名为预中标单位;若有一家预中标单位放弃,则按综合排名顺序 重新确定中标单位。若综合打分排名一致,则以价格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一致,且价格一致,则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若综合得分、技术、价格均一致,则由评标 委员会综合考虑确定。 |
| 包 5、包 6 | 本项目确定三名中标单位,预估金额:第一名中 50 万元;第二名中 30 万元;第三 名中 20 万元。有效投标单位应在 6 家及以上,否则按预控措施处理。在最大限度 地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打分情况,对评审单位进行排 名,推选综合排名前四名为预中标单位;若有一家预中标单位放弃,则按综合排名 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若综合得分排名一致,则以价格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一 致,且价格一致,则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若综合得分、技术、价格均一致,则由 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确定。 |
| 包 7 | 本项目确定三名中标单位,预估金额:第一名中 100 万元;第二名中 60 万元;第 三名中 40 万元。有效投标单位应在 6 家及以上,否则按预控措施处理。在最大限 度地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评审小组的综合打分情况,对评审单位进行 排名,推选综合排名前四名为预中标单位;若有一家预中标单位放弃,则按综合排 名顺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若综合得分排名一致,则以价格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 一致,且价格一致,则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若综合得分、技术、价格均一致,则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确定。 |
| 预控措施 |
| 包 1、包 2 | 若有效投标单位在 8 家,则中标 4 家,取综合排名前 4 名中标,第一名中 900 万元;第二名中 850 万元;第三名中 800 万元;第四名中 750 万元,则项目总预估金额相 应调减至 3300 万元; 若有效投标单位在 6 家及以上且不足 8 家,则中标 3 家,取综合排名前 3 名中标,第一名中 900 万元;第二名中 850 万元;第三名中 800 万元,则项目总预估金额相 应调减至 2550 万元; 若有效投标单位低于 6 家,此项目作流标处理。 若以上有一家中标单位放弃,则依据综合排序表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 标人,若有一家以上放弃,不再补推。 |
| 包 3 | 若有效投标单位在 8 家及以上且不足 10 家,则中标 4 家,取综合排名前 4 名中标,第一名中 700 万元;第二名中 650 万元;第三名中 600 万元;第四名中 550 万元,则项目总预估金额相应调减至 2500 万元; 若有效投标单位在 6 家及以上且不足 8 家,则中标 3 家,取综合排名前 3 名中标,第一名中 700 万元;第二名中 650 万元;第三名中 600 万元,则项目总预估金额相 应调减至 1950 万元; 若有效投标单位低于 6 家,此项目作流标处理。 若以上有一家中标单位放弃,则依据综合排序表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 标人,若有一家以上放弃,不再补推。 |
| 包 4 | 若有效投标单位在 12 家及以上且不足 14 家,则中标 6 家,则取综合排名前 6 名中 标,第一名中 50 万元;第二名中 45 万元;第三名中 40 万元;第四名中 35 万元;第五名中 30 万元;第六名中 25 万元;项目总预估金额相应调减至 225 万元;若有效投标单位在 10 家及以上且不足 12 家,则中标 5 家,则取综合排名前 5 名中 标,第一名中 50 万元;第二名中 45 万元;第三名中 40 万元;第四名中 35 万元;第五名中 30 万元;项目总预估金额相应调减至 200 万元; 若有效投标单位在 8 家及以上且不足 10 家,则中标 4 家,则取综合排名前 4 名中 标,第一名中 50 万元;第二名中 45 万元;第三名中 40 万元;第四名中 35 万元;项目总预估金额相应调减至 170 万元; 若有效投标单位在 5 家及以上且不足 8 家,则中标 2 家,则取综合排名前 2 名中标, |
| 第一名中 50 万元;第二名中 45 万元;项目总预估金额相应调减至 95 万元;若有效投标单位少于 5 家此项目做流标处理。 若以上有一家中标单位放弃,则依据综合排序表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 标人,若有一家以上放弃,不再补推。 |
| 包 5、包 6 | 若有效投标单位低于 6 家,则取综合排名前 2 名中标,第一名中 50 万元,第二名 中 30 万元,则项目总预估金额相应调减至 80 万元; 若有效投标单位仅剩 3 家,此项目作流标处理。 若以上有一家中标单位放弃,则依据综合排序表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 标人,若有一家以上放弃,不再补推。 |
| 包 7 | 若有效投标单位低于 6 家,则取综合排名前 2 名中标,第一名中 100 万元,第二名 中 60 万元,则项目总预估金额相应调减至 160 万元; 若有效投标单位仅剩 3 家,此项目作流标处理。 若以上有一家中标单位放弃,则依据综合排序表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 标人,若有一家以上放弃,不再补推。 |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党建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电话:0573-8242064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 1008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邮 箱: 616315378@qq.com
附件 1:
附表
| 序 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包号 | 包名 | 资质要求 | 最高折扣率 限价 | 中标名次 | 预估金额 | 交货期 |
| 1 | KC25GBJ04-GZW009 | 嘉恒科创 2025 年 第一次物资类框 架招标 | 包 1 | 低压线缆 | / | 96% | 1 | 900 | 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 2025 年6月30日。 |
| 2 | 850 |
| 3 | 800 |
| 4 | 750 |
| 5 | 700 |
| 包 2 | 高压线缆 | / | 96% | 1 | 900 |
| 2 | 850 |
| 3 | 800 |
| 4 | 750 |
| 5 | 700 |
| 包 3 | 变压器 | 1.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常 规型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其中必 须提供 SCB14 和 SCB18 两种型号中 2000kVA 容量或以上有效的型式试验 报告,否则将被否决)。 | 96% | 1 | 700 |
| 2 | 650 |
| 3 | 600 |
| 4 | 550 |
| | | | | | | 5 | 500 | |
| 包 4 | 电缆保护 管 | / | 96% | 1 | 50 |
| 2 | 45 |
| 3 | 40 |
| 4 | 35 |
| 5 | 30 |
| 6 | 25 |
| 7 | 20 |
| 包 5 | SF6 气体监 测装置 | / | 96% | 1 | 50 |
| 2 | 30 |
| 3 | 20 |
| 包 6 | 安全材料 及工器具 | / | 96% | 1 | 50 |
| 2 | 30 |
| 3 | 20 |
| 包 7 | 办公用品 | / | 96% | 1 | 100 |
| 2 | 60 |
| 3 | 40 |
备注:
1.增值税税率执行国家规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3.合同签订主体为项目单位。
4.若以上有涉及到品牌的均等同于或相当于。
5.各标包框架采购合同预估的采购金额,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
6.合同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合同。
7.合同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合同;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延长合同有效期限,延 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合同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合同,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合同。注:(框 架中标结果适用于嘉恒科创及其下属子分公司).
8.同一包内出现多个清单的,只能填报统一的折扣率及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