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农产融合共富项目-龙萌村乡村记忆馆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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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广陈镇龙萌村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农产融合共富项目-龙萌村乡村记忆馆二期工程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嘉兴市振宏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周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嘉兴市鄂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平湖市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积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农产融合共富项目-龙萌村乡村记忆馆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提出。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 项目编号 | A330482063000551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全省统一赋码 | 2410-330482-04-01-183678 | ||||
| 工程名称 | 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农产融合共富项目-龙萌村乡村记忆馆二期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人 | 平湖市广陈镇龙萌村经济合作社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工程规模 | 广陈镇龙萌村乡村记忆馆二期位于平湖市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龙萌村龙珠桥西北侧,本项目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887.53㎡,计划建设14幢展示馆。其中1号楼为乡村艺术总展览馆,用以展示具有代表性的乡村艺术,介绍整个乡村记忆馆的整体内容。2号-4号楼为农作物展览,结合龙萌村当地特色种植,展示当地的农作物。5号楼为乡村记忆聚会厅,用以进行有当地风俗特色的村民文艺演出。6-12号楼打造一个乡村记忆主题的沉浸式体验馆,亲自操作农具,实景感受古往今来的龙萌村变迁,直接体验龙萌村村俗文化。13号楼为乡村记忆馆游客服务中心。14号楼为乡村记忆宣传推广中心,结合乡村自媒体,激发村民的自媒体发布热情,成为宣传龙萌村乡俗的基地。 | ||||
| 中标候选人 | 嘉兴市振宏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周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嘉兴市鄂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平湖市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积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00元 | 8379200.00元 | 8365886.00元 |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 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费康华 | 胡燕 | 张丽萍 |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资质证书及编号 | 浙2332013202308868 | 浙2332024202411105 | 浙2332019202304282 | ||
| 工期 | 2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审图,施工阶段工期18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超过该计划工期。 | 2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审图,施工阶段工期18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超过该计划工期。 | 2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审图,施工阶段工期18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 ||
| 承诺完成质量 | (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标准:合格。 | ||
| 评标情况 | |||||
| 入围标准价 | / | ||||
评标基准价(元) | 8389320.25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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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5-01-13 10:00 | 平湖市广陈镇龙萌村经济合作社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2025年01月16日 | ||
| 备注 | |||
| 监督电话 | 平湖市建设局:0573-85637257 市政务数据办:0573-85061720 |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提出。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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