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变更公告】2024年接收站码头护舷维修更换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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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接收站码头护舷维修更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接收站码头护舷维修更换 采购项目编号: CGP-24-LNGG-ZJLNG-004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1-06 09:3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C座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 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2024年接收站码头护舷维修更换 标段/包编号: CGP-24-LNGG-ZJLNG-0042/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2-16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1-13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2-10 09:3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2-10 09:30:00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浙江LNG接收站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 段388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46.9公顷。建设规模为每年处理600万 吨LNG,建设有16万立方米LNG储罐6座,可停靠26.6万方船型的主接 卸码头以及工作船码头。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 组织: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 件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 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③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 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 查)。(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 参加投标:不可以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港口与 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 件备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截图。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 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 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截图。 4.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竣工验收 的码头护舷安装业绩或码头护舷更换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 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签署 页、合同签署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复印件;② 竣工验收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已完工并且验收合 格的有效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 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 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 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 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签 字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 准。 5.人员要求(关键人员)①项目经理:1人 1)具备有效的港口与 航道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截图;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查询截 图(https://zlaq.mohurd.gov.cn/);②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省 交通运输厅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人员须提供2024年4月至6月(或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的社会 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分公司缴纳的 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用以证明其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投标人 承诺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担任其他项目任何职 务。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 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该报告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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