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浙江金华市
发布日期:2025-01-05
【招标公告】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建设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金华市 |
采购单位 |
永康市旭泰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鼎刃量程项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建设项目已由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1-3
30784-04-01-68807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康市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相
结合,项目出资比例:自有资金60%、银行贷款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估算投资:约123085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732.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723.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
339.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84.10平方米(含计容建筑面积14354.8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备案)后开
始,除征地拆迁和监理外,代建开发单位负责项目全过程开发及管理,根据企业性质和资质对项目前期手
续办理、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进行实施及管理,待竣工验收、办理不动
产证后移交建设单位,承担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以及房产的营销策划。
2.4项目地点: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
2.5计划服务期:建设管理服务期暂定27个月(包含前期报批、建设过程),全过程代建开发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暂定自施工许可证取得后21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
2.6质量要求:设计管理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合格”标准(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安全标化目标:达到“县市区级”标
化工程;项目代建开发目标: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
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联合体。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拟派),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2024
年11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
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
工资发放记录。
3.2.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2024年1
1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
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工
资发放记录。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互相不得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任意一
方派遣。如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
收合格(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
目,项目负责人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
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③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
)不得超过3家;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牵头方限承担项目的施工工作任务;⑥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开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
外执行)。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e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e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
eb/#/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5.4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s:/ggzy.zj.gov.c
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
6.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电话:0579-89295192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9-89295185
7、行政监督部门: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79-89293510邮箱:ykjsj001@126.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旭泰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典大厦20楼 | 代理机构:浙鼎刃量程项】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上永康市江海街道映潮串9号园周村办公 大楼 A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 联系人:*** | 联系电话:18867978857、 280537 |
传真: | 邮政编码:321300 | 传真: | 邮政编码: 321300 |
2025年01月03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建设项目已由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1-3
30784-04-01-68807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康市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相
结合,项目出资比例:自有资金60%、银行贷款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估算投资:约123085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732.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723.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
339.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84.10平方米(含计容建筑面积14354.8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备案)后开
始,除征地拆迁和监理外,代建开发单位负责项目全过程开发及管理,根据企业性质和资质对项目前期手
续办理、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进行实施及管理,待竣工验收、办理不动
产证后移交建设单位,承担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以及房产的营销策划。
2.4项目地点: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
2.5计划服务期:建设管理服务期暂定27个月(包含前期报批、建设过程),全过程代建开发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暂定自施工许可证取得后21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
2.6质量要求:设计管理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合格”标准(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安全标化目标:达到“县市区级”标
化工程;项目代建开发目标: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
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联合体。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拟派),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2024
年11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
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
工资发放记录。
3.2.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2024年1
1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
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工
资发放记录。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互相不得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任意一
方派遣。如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
收合格(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
目,项目负责人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
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③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
)不得超过3家;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牵头方限承担项目的施工工作任务;⑥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开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
外执行)。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e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e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
eb/#/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5.4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s:/ggzy.zj.gov.c
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
6.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电话:0579-89295192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9-89295185
7、行政监督部门: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79-89293510邮箱:ykjsj001@126.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旭泰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典大厦20楼 | 代理机构:浙鼎刃量程项】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上永康市江海街道映潮串9号园周村办公 大楼 A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 联系人:*** | 联系电话:18867978857、 280537 |
传真: | 邮政编码:321300 | 传真: | 邮政编码: 321300 |
2025年01月03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建设项目已由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1-3
30784-04-01-68807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康市旭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相
结合,项目出资比例:自有资金60%、银行贷款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估算投资:约123085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732.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723.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
339.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84.10平方米(含计容建筑面积14354.8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备案)后开
始,除征地拆迁和监理外,代建开发单位负责项目全过程开发及管理,根据企业性质和资质对项目前期手
续办理、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进行实施及管理,待竣工验收、办理不动
产证后移交建设单位,承担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以及房产的营销策划。
2.4项目地点:永康市江南山水新城H-37地块。
2.5计划服务期:建设管理服务期暂定27个月(包含前期报批、建设过程),全过程代建开发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暂定自施工许可证取得后21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
2.6质量要求:设计管理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施工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合格”标准(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安全标化目标:达到“县市区级”标
化工程;项目代建开发目标: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
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联合体。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拟派),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2024
年11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
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
工资发放记录。
3.2.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并且无参与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1个月及以上(2024年1
1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参保清单为准,参保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
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1个月投标人单位工
资发放记录。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互相不得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任意一
方派遣。如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
收合格(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
目,项目负责人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
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③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
)不得超过3家;④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牵头方限承担项目的施工工作任务;⑥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开标当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
外执行)。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e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e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
eb/#/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5.4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24日09时3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s:/ggzy.zj.gov.c
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
6.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电话:0579-89295192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9-89295185
7、行政监督部门: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79-89293510邮箱:ykjsj001@126.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旭泰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典大厦20楼 | 代理机构:浙鼎刃量程项】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上永康市江海街道映潮串9号园周村办公 大楼 A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 联系人:*** | 联系电话:18867978857、 280537 |
传真: | 邮政编码:321300 | 传真: | 邮政编码: 321300 |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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