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曹江路科创基地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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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曹江路科创基地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曹江路科创基地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 曹江路科技创新综合体项目--曹江路科创基地地块建设工程 曹江路科创基地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以赋码备案 赋码备案2312-330602-04 -01-3694 3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监理进行公开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东至浙江旭日轴承有限公司,南至曹江路,西至城南大道,北至平水西江。
2.2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 用地面积约24 292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7995.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4 14 .93平方米 平方米(其中科研办公 其中科研办公4 7206.86
平方米、配套商业约1304 1.65平方米 平方米(其中旅馆约 其中旅馆约11715.38平方米、商业 平方米、商业1326.27平方米 平方米),消控,消控71.39平方米、配电 平方米、配电4 18.01平方米、
物业用房、186.4 6平方米、井道连廊 平方米、井道连廊4 90.56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16580.09平方米,新建 平方米,新建 3幢科创楼、幢科创楼、1幢旅馆及配套地下室。四
栋建筑均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率都不低于60%。
监理招标估算价:约 291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4工程类别:房屋 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2.5 计划工期:6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2年,年,自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6 质量要求:合格 合格。
2.7标段划分:/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
理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 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 单项合同总 总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装配式 万平方米及以上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工程监理 监理项目 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监理合同;(2)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提供的业绩
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另需提供加盖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公章的装配式建筑证明文件,或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需加盖
竣工章)。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验收日期为准。总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以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的面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需承担监理任务)。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不予认可。
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
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
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
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项目总监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建筑类)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建筑类)资格,且无在
拟委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总监2024 年 年9月至 月至2024 年 年11月的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
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2024 年 年9月至 月至2024 年 年1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
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监理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
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
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2企业和项目总监近五 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2月26日 8:30 时至 2025 年 01月16日 09:3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
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5年01月16日09: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可多转、少转或分多笔转
入。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
号:6228400377663631165>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 201000332252384000304 >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
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 入围10家 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 详见评标办法及 及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 0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指定
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 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绍兴地区通用版)最新版本制作投
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监管机构: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汇银国贸大厦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亿兆大厦18楼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招标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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