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湖市虹霓智造产业园项目及基础配套工程-智造产业园区二期项目(年产500套高端智能装备项目)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4-12-23

【招标公告】平湖市虹霓智造产业园项目及基础配套工程-智造产业园区二期项目(年产500套高端智能装备项目)工程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湖市虹霓智造产业园项目及基础配套工程-智造产业园区二期项目(年产500套高端智能装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平湖市虹霓智造产业园项目及基础配套工程-智造产业园区二期项目(年产500套高端智能装备项 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湖市虹霓智造产业园项目及基础配套工程-智造产业园区二期项目(年产 500套高端智能装备项目)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 局以平发改投〔2024〕13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湖市虹霓智造产业园项目及基础配套工程-智造产业园区二期项目(年产500套 高端智能装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6158万元,工程概算 21869.284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7377.6398 万元,建设 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 22028 平方米(33 亩),总建筑面积约41000 平方米。(地上面积约 36000 平方 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5000 平方米)配套建甲类库、门卫室、围墙、室外道路、景观绿化、非机动车停车棚、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位于当湖街道虹霓集镇,虹霓村委北侧,东至 S07 省道,北至河道,西至虹宾路,南至村集镇,与变电站相 邻。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市虹霓智造产业园项目及基础配套工程-智造产业园区二期项目(年产500 套高端智能装备项目),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具体施工、设计、采 购、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及界面见发包人要求。 不计入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容:变配电、天然气、通信、空调(配电房、机房、消控室及门卫除外)。不计入本次招标范 围但纳入总承包服务管理、协调、服务范围,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 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 14138.1544 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540日历天。 2.4其他: /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 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 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 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 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 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 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 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 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 1 月1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 1 月 1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上述条款3.13-3.18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84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12月 13日至2025年1月14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 1 0 时30 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 构: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 道688号
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 总商会大厦D幢18楼>1801 室-14
邮政编 码:
3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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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0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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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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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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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452598408@qq.com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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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 1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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