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嘉兴市 |
采购单位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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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布劳恩机电(嘉兴)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布劳 恩机电(嘉兴)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 转让公告
|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 交易基准日 | 20241115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137,000,000.00 |
| 资产笔数(笔) | 7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3,140,713.42 |
| 借款人名称 | 布劳恩机电(嘉 兴)有限公司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140,140,713.42 |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194 | 其他费用(元) | 374,898.00 |
| 借款人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借款人所在地区 | 浙江省嘉兴市 |
| 五级分类情况 | 次级 7 笔 |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0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保证+抵押 7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执行中 7 笔 |
| 备注 | 本次资产转让项目为反委托业务 |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欠息即认定为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1:30
竞价日:2024年12月26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26 10:00 |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26 11:00 |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 起始价(元) | 90,000,000.00 |
| 加价幅度(元) | 1,000,000.00 |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 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 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
2.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 革化险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2〕62号)的相关要求,仅限5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 司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不含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3.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完成开户手续;
4.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并具备相关资质。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保密承诺函及授权书(加盖公章),线下提供。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成功竞价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价款,受 让方原则上应在成功竞价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委托清收协议》,上述协议最终以出让 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成功竞价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出让 方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以《债权转让合同》为准。
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信息:
户名: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账号:87100001262102000136。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 权转让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本资产包挂牌后,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以下内容: 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监 管部门对受让方资质的有关规定,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出让方发布的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合 同》及出让方向意向受让方指定邮箱发送的《资产委托清收协议》等文件,完全接受上述文 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出让方提供的文本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资产委托清收 协议》,没有任何异议。因意向受让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 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已按出让方规定对拟转让资产包内不良资产进行了调查、依据资产 现状进行了价值估算并愿意承担后续的处置风险,意向受让方受让资产后不会因任何原因向 出让方及出让方的分支机构进行追索。 3.出让方已对拟转让资产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揭示(其中温州银行3000万元抵押贷款与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同一顺位权)。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债权转让合同》及其附件、以及资产文件和 供投资者审阅档案所揭示的资产风险。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上述资产风险,并自愿承担由上 述资产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4.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出让 方要求参与竞价,竞价期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平竞争、损 害转让方或者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与出让方个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转让 方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否则其报价作废,取消其参 与竞价的资格。 5.竞价结束当天,受让方应及时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对成交结果进行确 认。受让方在成功竞价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在成功竞价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价 款。逾期签约的,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并要求竞得 者支付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按应付未付转让价款的万 分之一支付赔偿金,逾期超过15日的,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解除转让合 同,如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应再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6.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只能采取正 当、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置。 7.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应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和出让方保密信息,防止发生相关信 息泄露或非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8. 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须与出让方合作开展反委 托清收业务,《资产委托清收协议》在受让方出具保密承诺函及授权书后,由出让方联系人 邮箱另行发送至意向受让方授权书指定邮箱。
特此公告。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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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hcfxhg_jx@zjrcu.com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