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布日期: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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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宁波市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鄞州区“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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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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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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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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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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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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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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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区“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0
项目概况
鄞州区“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鄞州区“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
项目名称:鄞州区“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鄞州区“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应用系统建设、应用支撑建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建设期: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实现系统上线,完成初验工作;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项目试运行和项目终验工作;(2)软件运行维护服务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3说明
4.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
4.3.2首次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开启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首次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开启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4.4开启投标文件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4.4其他特别提醒事项:
1)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3)请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项措施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娅娜
质疑联系方式:13858223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赵娜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 16 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燕蓉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鄞州区“鄞有红管家”数字化平台项目12.10.pdf
55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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