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关于穿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建船艇中队项目(码头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关于穿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建船艇中队项目(码头工程)施工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穿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建船艇中队项目(码头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3302010220024676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穿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建船艇中队项目(码头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发布穿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建船艇中队项目(码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 招标文件修改 (共 3 项)
1、招标文件P71页9.2.5 原为“ 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承包人还应执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浙交(2021)12 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干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交(2020)104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应不低于投标价(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暂列金)的 2%。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承包人还应执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浙交(2021)12 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干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交(2020)104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2、现重新提供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资料,请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3、现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凯
电 话: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3302010220024676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穿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建船艇中队项目(码头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发布穿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建船艇中队项目(码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 招标文件修改 (共 3 项)
1、招标文件P71页9.2.5 原为“ 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承包人还应执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浙交(2021)12 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干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交(2020)104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应不低于投标价(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暂列金)的 2%。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承包人还应执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浙交(2021)12 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干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交(2020)104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最新规定办理。”
2、现重新提供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资料,请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3、现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1幢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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