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绍兴市市属高速公路工程2025年~2026年综合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绍兴市市属高速公路工程2025年~2026年综合保险项目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浙江 绍兴市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绍兴市市属高速公路工程2025年~2026年综合保险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绍兴市市属高速公路工程2025年~2026年综合保险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XJT20241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市属高速公路工程2025年~2026年综合保险项目
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81页“七、基本情况表注1”更正前:
“注:1、投标人是总公司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是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省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上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其总公司的业务授权书。上述所有执照、证书须为清晰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81页“七、基本情况表注1”更正后:
“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业务授权书(业务授权书格式自拟,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被授权的分支机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上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
(二)招标文件第82页“八、业务授权书”更正前:
“八、业务授权书
本业务授权书声明: (投标单位总公司名称)授权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省级分公司名称) 代表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以及中标后保险合同的履行,并以 (省级分公司名称)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业务授权书自本公司签章之日起生效,在该项目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授权。
授权方(总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方(省级分公司): (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章)
机构负责人: (签字或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注:1、本业务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总公司授权其省级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项目的具体操作。法定代表人和省级分公司机构负责人必须在本业务授权 书上签名或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本业务授权书应附法定代表人、省级分公司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第82页“八、业务授权书”更正后:
“八、业务授权书
本业务授权书声明: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名称)授权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名称)代表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以及中标后保险合同的履行,并以 (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名称)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业务授权书自本公司签章之日起生效,在该项目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授权。
授权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方(被授权的分支机构): (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章)
机构负责人: (签字或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注:1、本业务授权书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项目的具体操作。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在本业务授权书上签名或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本业务授权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兴越路镜湖管理中心综合大楼(镜湖收费站出口300米处)
传 真:0575-85746079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海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52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松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90046
3.采购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绍兴市兴越路镜湖管理中心综合大楼(镜湖收费站出口300米处)
传 真:0575-85746079
联 系 人:单菲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747815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XJT20241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市属高速公路工程2025年~2026年综合保险项目
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6日
二、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81页“七、基本情况表注1”更正前:
“注:1、投标人是总公司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是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省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上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其总公司的业务授权书。上述所有执照、证书须为清晰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81页“七、基本情况表注1”更正后:
“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业务授权书(业务授权书格式自拟,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被授权的分支机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上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
(二)招标文件第82页“八、业务授权书”更正前:
“八、业务授权书
本业务授权书声明: (投标单位总公司名称)授权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省级分公司名称) 代表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以及中标后保险合同的履行,并以 (省级分公司名称)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业务授权书自本公司签章之日起生效,在该项目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授权。
授权方(总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方(省级分公司): (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章)
机构负责人: (签字或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注:1、本业务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总公司授权其省级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项目的具体操作。法定代表人和省级分公司机构负责人必须在本业务授权 书上签名或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本业务授权书应附法定代表人、省级分公司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第82页“八、业务授权书”更正后:
“八、业务授权书
本业务授权书声明: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名称)授权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名称)代表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以及中标后保险合同的履行,并以 (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名称)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业务授权书自本公司签章之日起生效,在该项目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授权。
授权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方(被授权的分支机构): (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章)
机构负责人: (签字或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注:1、本业务授权书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项目的具体操作。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在本业务授权书上签名或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本业务授权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兴越路镜湖管理中心综合大楼(镜湖收费站出口300米处)
传 真:0575-85746079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海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352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松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90046
3.采购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绍兴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绍兴市兴越路镜湖管理中心综合大楼(镜湖收费站出口300米处)
传 真:0575-85746079
联 系 人:单菲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74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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