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联丁公路(金谈线北至广场路)提升改造工程

所属地区:浙江嘉兴市 发布日期:2024-12-02

【招标公告】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联丁公路(金谈线北至广场路)提升改造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嘉兴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潮⼯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联丁公路(金谈线北至广场路)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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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招标公告
第⼀章招标公告1 ⽰范⽂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电⼦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交 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1 2406- 330481-04-01-688114 2.1 K1+116 1 K3+637 2.521km *** 2.2 2.3 2.4 180 2.5 2.6 2.7 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联丁公路(⾦谈线北⾄ ⼴场路)提升改造⼯程(项⽬名称)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 套项⽬—联丁公路(⾦谈线北⾄⼴场路)提升改造⼯程 标段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联丁公路(⾦谈线北⾄⼴场路)提升 改造⼯程(项⽬名称)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局(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406- 330481-04-01-688114(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图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名称)以/ (批⽂名称及编号)批准,项⽬业主为海宁市钱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来⾃⾃筹(资⾦来 源),资⾦已落实,招标⼈为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潮⼯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的施⼯进⾏公开招标,实⾏资格后审。 2.项⽬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概况:本项⽬为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联丁公路(⾦谈线北⾄ ⼴场路)提升改造⼯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起点桩号为 K1+116 ,路线走向沿现状⽼路,由北向 1⽰范⽂本中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电⼦招投标交易平台”为例,招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 交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南,终点位于⼴场路,终点桩号为 K3+637,路线全⻓ 2.521km 。主要对联丁公路(⾦谈线北⾄⼴场路)进⾏改建提升,包含路线、路基路⾯、交通安全设施等。⼯程预算价:*** 元。 2.2技术标准:等级为⼆级公路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个标段 2.4计划⼯期:180⽇历天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程: □是☑ 否 2.6是否专⻔⾯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条款) 2.7专⻔⾯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式: 3.1 2019 7 1 https://glxy.mot.gov.cn 乃 3.2 3.2 3.3 AA 2 1 1 2 3.3 1 3 3.4 3.5 l 乃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6 □本标段整体⾯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 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须具备公路⼯程施⼯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9年7⽉1⽇(以 实际交⼯⽇期为准)以来按⼀个标段成功完成过⼆级公路及以上的新(改)建公路⼯程的施⼯业绩, 并在⼈员、设备、资⾦等⽅⾯具有相应的施⼯能⼒。 具有公路⼯程施⼯总承包特级、⼀级资质及交通⼯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应进⼊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信⽤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程施⼯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下列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时间有效的信⽤评价结果为 准),投标截⽌时间当期及上⼀期均为 AA 级信⽤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 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效。2 ⼟建、交安、机电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适⽤。在信⽤评价周期调整为⼀年且发布⾸次信⽤评价结果后,本条修改为: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时间有效的信⽤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时间当期为 AA 级信⽤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效。企业信⽤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致。 ☑ 3.3 投标⼈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 房建等投标⼈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评价招标时适⽤。 3.4与招标⼈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为同⼀⼀⼈或 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效。 3.5在“信⽤中国”⽹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失信被执⾏⼈名单的投标 ⼈,不得参加投标。 □3.6 ⾯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3.7 2 3 4 4 4.1 4.2 2024-11-29 2024-12-20 JJ 4.3 CA JJ 4.4 CA CA ( J 4.5 2024-12- 10 16:30 2024 12 12 5 5 5.1 5.1 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投标⼈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件的评分、⽐较或者推荐候选⼈的⾏为 (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 ⽰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 2 ⼟建、交安、机电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适⽤。在信⽤评价周期调整为⼀年且发布⾸次信⽤评价结果后,本条修改 为: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时间有效的信⽤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时间当期为 AA 级信⽤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效。企业信⽤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致。 3 房建等投标⼈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评价招标时适⽤。 投标⼈提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 4.招标⽂件的获取 4 有关⾏政监督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1本项⽬招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件以⽹上下载⽅式发放。 4.2招标⽂件⽹上下载时间:2024-11-29⾄2024-12-20。 4.3潜在投标⼈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电⼦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下载招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必须分别下载 相应标段的招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件。 4.4未取得浙⾥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应先办理交易主 体注册⼿续,取得浙江互联互通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交易平台”→“交易主体 注册”栏⽬进⾏操作。 4.5潜在投标⼈对招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为2024-12- 10 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将于2024年12⽉12⽇前在⽹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 应⾃⾏关注⽹站公告,招标⼈不再⼀⼀通知。投标⼈因⾃⾝贻误⾏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负。 5.投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有关⾏政监督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 5.1 招标⼈不组织⼯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4 有关⾏政监督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5 有关⾏政监督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5.2 2024-12-20 10:00 6 5.3 乃 5.4 乃 (http://jtyst.zj.gov.cn)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9 438 314400 314400 0573-87273167 0573-87227307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件递交截⽌时间2024-12-20 10:00;6 依法必须进⾏招标的公路⼯程,⾃招标⽂件开始发售之⽇起⾄投标⼈递交投标⽂件截⽌之⽇⽌,不得少于 20 ⽇。 5.3投标⽂件递交⽅式:电⼦投标⽂件采⽤⽹上递交的⽅式,上传⾄“电⼦交易平台”。本次招标 不需提供纸质投标⽂件。 5.4超过投标截⽌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件,“电⼦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http://jtyst.zj.gov.cn)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海宁)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上发布。 7.联系⽅式 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 浙江⽴潮⼯程科技股份有限 招标⼈:招标代理机构: 任公司 公司 海宁市⻢桥街道恒⼒⼤厦 9 地址:浙江省⻓埭路 438 号 地址: 楼 邮政编码:314400 邮政编码:314400 联系⼈:吕先⽣联系⼈:施先⽣ 电话:0573-87273167 电话:0573-87227307 电⼦邮件:电⼦邮件: 传真:传真: 6依法必须进⾏招标的公路⼯程,⾃招标⽂件开始发售之⽇起⾄投标⼈递交投标⽂件截⽌之⽇⽌,不得少于 20 ⽇。
2024-11-29 ⽇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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