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州南太湖科创投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4-330552-04-01-6523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南太湖科创投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科创投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人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0000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5324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二幢高层厂房、五幢多层厂房、二幢研发车间、一幢非生产用房、以及室外配套工程。总用地50601平方米(其中代征3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583.67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113674.8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908.7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37.65m,最大建筑层数为10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6513.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宿舍楼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室外配套等,建设地点:地块位于凤凰西区单元,基地南侧为西凤路,西侧为里村路,北侧为彩凤路,东侧为现状工业用地。
2.2本次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含代征绿地)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亮化、幕墙工程、海绵城市、节能、室内精装修(如有)、抗震支架、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线标牌、智能化、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电梯、充电桩、配套市政、配套景观、日照分析、光影响评价(如有)、人防(含平时战时)、光伏、门卫用房等以及供配电、水务、通讯【不含有运营商特殊要求的燃气、有线电视、通信、无线覆盖、10kv开关站到低压出线柜(含管线)】等专业部分的设计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前期三通一平(满足施工阶段车辆运输、桩机进出场以及桩基检测设备等要求)、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含代征绿地)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亮化、幕墙工程、海绵城市、节能、室内精装修(如有)、抗震支架、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线标牌、智能化、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电梯、充电桩、配套市政、配套景观、日照分析、光影响评价(如有)、人防(含平时战时)、光伏以及门卫用房等【不含二次精装修以及自来水总表及表前管道、燃气、有线电视、通信、无线覆盖、10kv开关站到低压出线柜(含管线)】(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第三方检测、监测、测绘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水利、水土保持、交通、气象、排污、人防、白蚁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及权证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除各单项验收费用外)涉及到的所有费用(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本次招标控制价36414.2447万元。
2.3计划工期:7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审查。
2.4其他:
2.4.1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可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应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 /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其他: /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科创投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胡女士
电 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253951708@qq.com
监督管理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电话:0572-2590110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
南太湖新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4-330552-04-01-6523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南太湖科创投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科创投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人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0000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5324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二幢高层厂房、五幢多层厂房、二幢研发车间、一幢非生产用房、以及室外配套工程。总用地50601平方米(其中代征3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583.67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113674.8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908.7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37.65m,最大建筑层数为10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6513.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宿舍楼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室外配套等,建设地点:地块位于凤凰西区单元,基地南侧为西凤路,西侧为里村路,北侧为彩凤路,东侧为现状工业用地。
2.2本次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含代征绿地)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亮化、幕墙工程、海绵城市、节能、室内精装修(如有)、抗震支架、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线标牌、智能化、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电梯、充电桩、配套市政、配套景观、日照分析、光影响评价(如有)、人防(含平时战时)、光伏、门卫用房等以及供配电、水务、通讯【不含有运营商特殊要求的燃气、有线电视、通信、无线覆盖、10kv开关站到低压出线柜(含管线)】等专业部分的设计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前期三通一平(满足施工阶段车辆运输、桩机进出场以及桩基检测设备等要求)、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含代征绿地)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亮化、幕墙工程、海绵城市、节能、室内精装修(如有)、抗震支架、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线标牌、智能化、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电梯、充电桩、配套市政、配套景观、日照分析、光影响评价(如有)、人防(含平时战时)、光伏以及门卫用房等【不含二次精装修以及自来水总表及表前管道、燃气、有线电视、通信、无线覆盖、10kv开关站到低压出线柜(含管线)】(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第三方检测、监测、测绘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水利、水土保持、交通、气象、排污、人防、白蚁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及权证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除各单项验收费用外)涉及到的所有费用(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本次招标控制价36414.2447万元。
2.3计划工期:7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审查。
2.4其他:
2.4.1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可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应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 /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其他: / 。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科创投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人湖州经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胡女士
电 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253951708@qq.com
监督管理部门: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红丰路1568号)
电话:0572-2590110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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