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湖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项目,经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405-330502-04-01-489762、2405-330502-04-01-62282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A3305020660000329003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其中ZD-05-01-10E号地块位于织东新区单元,北临康泰路,南临东安路,东临染店港,西临大港路;ZD-05-01-10H号地块位于织东新区单元,北临康泰路,南临东安路,东临东尼路,西临染店港。
2.2项目规模:ZD-05-01-10E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749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87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8767.2平方米;ZD-05-01-10H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308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86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1222.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3.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委托开发监督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合同中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管理。参加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对委托开发管理单位的工作计划、步骤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委托开发管理单位履行委托工作内容实施管理目标考核,出具工作月报、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等。
2.3.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竣工验收后参与分房前二次排查所有房屋墙面空鼓、渗水等质量问题,并监督总承包施工方限期整改完成。
2.3.3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对委托开发管理单位的工程成本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并向业主单位出具报告;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服务。造价咨询工作内容:1)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核定:负责施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施工方进行核对、多次修订及出具最终成果;2)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期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期付款建议书;3)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并参与会商;4)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5)负责施工过程中材料询价定价过程,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6)主动控制项目成本,包括对施工图纸的审核、隐蔽验收、现场计量,以及造价分析、成本测算等,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7)每月月底向招标人报送造价控制月报,月报中反映出本月完成的项目内容、已完成的工程量、已完成的造价、与计划的比较等,有效监控投资费用。
2.4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2.5项目总投资:固定投资196500万元,其中ZD-05-01-10E号地块固定投资133300万元,ZD-05-01-10H号地块投资63200万元,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420万元。
2.6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具备承接工程造价业务的能力;
3.1.3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是指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范畴中项目管理工作、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的二项或二项以上工作内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咨询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1、2、3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满足第1点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注: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1人1岗,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3.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实际实施中因乙方人员安排不足影响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4.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 ☑零个; □ 一个; □ 二个。(注: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若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需符合湖建发〔2022〕18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变更后,原中标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变更时间至竣工验收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时间计算),不得参加我市其他公开招标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6.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7.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湖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8.监理管理组人员到位率:总监85%以上,专业监理90%,监理员100%。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3.4.1 本工程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2024年 11 月 8 日至2024年 11 月 13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2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4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6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联 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谈家扇花园1幢2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监督电话:0572-2535703
邮 编:313000
9. 软件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锁办理电话:4000878198
10. 远程不见面开标
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E号地块项目及吴兴区织东新区单元ZD-05-01-10H号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项目,经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405-330502-04-01-489762、2405-330502-04-01-62282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A3305020660000329003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其中ZD-05-01-10E号地块位于织东新区单元,北临康泰路,南临东安路,东临染店港,西临大港路;ZD-05-01-10H号地块位于织东新区单元,北临康泰路,南临东安路,东临东尼路,西临染店港。
2.2项目规模:ZD-05-01-10E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749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87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8767.2平方米;ZD-05-01-10H号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308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86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1222.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3.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委托开发监督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合同中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管理。参加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对委托开发管理单位的工作计划、步骤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委托开发管理单位履行委托工作内容实施管理目标考核,出具工作月报、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等。
2.3.2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竣工验收后参与分房前二次排查所有房屋墙面空鼓、渗水等质量问题,并监督总承包施工方限期整改完成。
2.3.3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对委托开发管理单位的工程成本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并向业主单位出具报告;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服务。造价咨询工作内容:1)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核定:负责施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施工方进行核对、多次修订及出具最终成果;2)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期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期付款建议书;3)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并参与会商;4)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5)负责施工过程中材料询价定价过程,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6)主动控制项目成本,包括对施工图纸的审核、隐蔽验收、现场计量,以及造价分析、成本测算等,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7)每月月底向招标人报送造价控制月报,月报中反映出本月完成的项目内容、已完成的工程量、已完成的造价、与计划的比较等,有效监控投资费用。
2.4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2.5项目总投资:固定投资196500万元,其中ZD-05-01-10E号地块固定投资133300万元,ZD-05-01-10H号地块投资63200万元,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约420万元。
2.6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具备承接工程造价业务的能力;
3.1.3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是指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范畴中项目管理工作、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的二项或二项以上工作内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咨询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1、2、3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满足第1点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 岗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 |
1 | 项目负责人 (不可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 |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 1 |
项目管理组 | |||
1 | 项目管理专员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监理管理组 | |||
1 | 总监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 1 |
2 | 专监(房建)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2 |
3 | 专监(安装)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4 | 专监(市政)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 1 |
5 | 监理员 | 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 7 |
造价管理组 | |||
1 | 造价管理负责人 | 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建筑专业) | 1 |
2 | 专业造价组员 (房建) | 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筑专业);注:要求人员从事土建专业造价工作。 | 1 |
3 | 专业造价组员 (安装) | 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一级、二级)(安装专业);注:要求人员从事安装专业造价工作。 | 1 |
4 | 专业造价组员 (市政) | 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一级、二级)(建筑专业);注:要求人员从事建筑专业造价工作。 | 1 |
5 | 专业造价组员 (园林) | 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一级、二级)(建筑专业);注:要求人员从事园林专业造价工作。 | 1 |
6 | 专业造价组员 (驻场) | 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一级、二级)(建筑专业);注:要求人员从事土建专业造价工作。 | 1 |
注: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1人1岗,不得兼任,在投标时必须确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3.所有人员应按合同承诺要求到位履约,实际实施中因乙方人员安排不足影响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专业人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4.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 ☑零个; □ 一个; □ 二个。(注: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若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需符合湖建发〔2022〕18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变更后,原中标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变更时间至竣工验收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时间计算),不得参加我市其他公开招标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6.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7.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湖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8.监理管理组人员到位率:总监85%以上,专业监理90%,监理员100%。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3.4.1 本工程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2024年 11 月 8 日至2024年 11 月 13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2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4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6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昱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佛仙路288号
联 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谈家扇花园1幢2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监督电话:0572-2535703
邮 编:313000
9. 软件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0572-2559790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锁办理电话:4000878198
10. 远程不见面开标
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
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