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塘边(埂头特)休闲长廊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塘边(埂头特)休闲长廊建设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衢州市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塘边(埂头特)休闲长廊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交易公告
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花三路229号7楼)以公开发包方式确定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塘边(埂头特)休闲长廊建设项目的承包人。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项目审定预算价***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项目最高限价:(审定预算价-(暂列金+暂估价)×1.09)×100%+(暂列金+暂估价)×1.09,即***元(精确到元)。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与自筹,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承包范围:主要包括拆除建筑、休闲长廊及亭子建设等相关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2.承包人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人须是具备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承包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电子发包交易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系统电子交易,采用不见面发包方式。
3.1本次交易采用不见面电子交易的方式(人员无需到现场,可以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查看开标情况),承包意向人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进行资料下载,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事宜。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发包,全部资料均采取电子化编制。
3.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30分,承包意向人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录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联系方式,新点软件:0570-3878007或qq群283716036,客服电话:4009980000。
3.4电子响应加密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5 日 15 时30 分,由代理公司进行统一解密,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不进入后续环节;
3.5使用电子交易系统需要相关业务咨询的承包意向人可以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0-3878007,0570-3811837/QQ群:283716036。
温馨提醒:
1、请承包意向人提前安装谷歌、360、IE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录;
4.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
各承包意向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s://qzygjy.com/)
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交易乙方登录”按钮,进入交易乙方登录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并在右侧“平台帮助”中,点击“CA办理”按钮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承包意向信息后即自动审核通过。
4.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在右侧“常用应用”中的“交易乙方信息管理”进行信息维护,无需到现场,自动审核通过。
4.3 CA办理指南
天谷CA在线办理网站: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联系电话:400-087-8198。
5.承包意向保证金
5.1本项目承包意向保证金 0.2万元整。
缴纳方式:保证金采用承诺制。凡参与承包意向人,均视为同意发包文件中关于承包意向保证金的相关条款,若存在以下承包意向保证金不予退换等情形,同意补缴。
(1)承包意向人在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后撤销或修改其承包意向文件;
(2)承包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意向人在发包确定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使用伪造的许可证件、获奖文件(证明);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状况、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企业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
(5)因恶意隐瞒等被投诉而取消承包资格的承包候选人;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0-3878007/QQ群号283716036
联系人:郑世明 联系电话:0570-3056975
6.发包文件的获取
6.1 发包信息从柯城区人民政府网获取(http://www.kecheng.gov.cn/)
6.2 承包意向人需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承包意向项目后点击发包文件下载或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公告附件中下载。
7.承包意向文件的组成与递交
承包意向文件须按发包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承诺函。具体如下:
(1)承包意向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
(5)企业资质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四)
(8)关于承包意向保证金和“六禁止六不准”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9)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提供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次)(格式见附件六)
承包意向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意向截止时间、发包会议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整,承包意向人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上传承包意向文件,若逾期递交,发包人则不予受理。
8.确定承包候选人
本工程的让利区间: 4.00 %(含)~ 8.00 %(不含),以审定预算价为基数。采用双随机法确定承包候选人,评定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止,若承包意向人少于 3 个时,发包人将重新发包。
8.1 确定发包程序
(1)随机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2)资格审查;
(3)推荐承包候选人;
(4)随机抽取承包让利率;
(5)出具评审报告。
8.2 随机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8.2.1 确定承包意向人顺序号
由系统随机赋予承包意向人顺序号码。
8.2.2 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根据顺序号范围由系统随机抽取 1 个号码,号码对应的承包意向人确定为预承包候选人。
8.3 资格审查
预承包候选人存在第9条否决承包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承包意向资格。预承包候选人被否决的,通过系统再次随机抽取,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一个通过资格审查的预承包候选人。
8.4 推荐承包候选人
发包人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候选人。
8.5 随机抽取承包让利率
根据让利区间等有关约定,通过系统随机确定本工程的让利率 A%,A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由发包人通过系统随机抽取。
8.6 出具评审报告
发包人出具评审报告。
9.否决承包的情形
承包意向人或其承包意向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承包意向作否决其承包处理:
(1)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承包意向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承包意向人撤换、涂改承包意向文件;
(2)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泄露承包意向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4)不同承包意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承包意向事宜的或不同承包意向人与同一承包意向人联合投标的;
(5)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6)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7)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承包意向人有下列情况任意一种:IP地址一致、MAC地址一致、电脑硬盘号一致;
(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0)对发包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资质、人员、承诺函等)未响应的。承包意向文件未按发包文件要求编制的。
(11)电子承包意向文件未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制作的(如电子交易平台填报的资质、人员、工期等信息与承包意向文件内不一致的)。
(12)承包意向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承包意向文件,未申明哪份有效的。
(13)承包意向文件关键内容(如质量、工期、报价等)字迹模糊、错误、不一致、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
(14)承包意向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成功解密的。或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的单位;
(15)承包意向文件未按规定盖章、签字、装订的;
(16)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的;
(17)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否定其投标的;
10.其他要求
10.1 承包意向人应承担其参加本发包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2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对应部分。
10.3 发包人公示交易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2 日。无异议投诉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中选通知书、发包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履约保证金按不高于合同价2%缴存(不计利息),缴纳方式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4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支付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2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等文件执行。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验收合格期满两年,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组织复检无质量问题后,扣除相应款项后一个月内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10.5 涉及施工过程中的价格调整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衢住建办〔2020〕3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10.6 承包人须严格按照(柯纪【2017】40号)文件要求,落实“六禁止、六不准”。
并在发包合同签订时,一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着重明确相关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惩罚条款。
10.7 承包人应根据无欠薪工作要求:合同签订后落实施工现场用工实名管理制度,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双线”支付。参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
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工程绿色综合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衢住建〔2019〕135号)、《关于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衢建管〔2020〕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0.8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10.9 承包意向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违反承包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或其他违法行为的,需补缴承包意向保证金,同时接受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10.10承包人应根据衢州市监管办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农民就业的指导意见,履约期间积极促进本地农民就业。
10.11 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才有效;如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参照柯城区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10.12 项目负责人在建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两个平台查询情况和柯城区范围内限额以下工程以中标公示发出之日为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发包人: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联系人: *** 电话:***
交易代理单位:浙江铭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 电话:***
2024 年 11 月 11 日
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花三路229号7楼)以公开发包方式确定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塘边(埂头特)休闲长廊建设项目的承包人。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项目审定预算价***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项目最高限价:(审定预算价-(暂列金+暂估价)×1.09)×100%+(暂列金+暂估价)×1.09,即***元(精确到元)。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与自筹,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承包范围:主要包括拆除建筑、休闲长廊及亭子建设等相关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2.承包人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人须是具备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承包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电子发包交易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系统电子交易,采用不见面发包方式。
3.1本次交易采用不见面电子交易的方式(人员无需到现场,可以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查看开标情况),承包意向人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进行资料下载,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事宜。本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发包,全部资料均采取电子化编制。
3.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30分,承包意向人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录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身份-我的项目-选择标段(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3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衢州产交版),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1126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联系方式,新点软件:0570-3878007或qq群283716036,客服电话:4009980000。
3.4电子响应加密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5 日 15 时30 分,由代理公司进行统一解密,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不进入后续环节;
3.5使用电子交易系统需要相关业务咨询的承包意向人可以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0-3878007,0570-3811837/QQ群:283716036。
温馨提醒:
1、请承包意向人提前安装谷歌、360、IE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录;
4.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
各承包意向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承包意向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s://qzygjy.com/)
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交易乙方登录”按钮,进入交易乙方登录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并在右侧“平台帮助”中,点击“CA办理”按钮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承包意向信息后即自动审核通过。
4.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承包意向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在右侧“常用应用”中的“交易乙方信息管理”进行信息维护,无需到现场,自动审核通过。
4.3 CA办理指南
天谷CA在线办理网站:http://www.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307。联系电话:400-087-8198。
5.承包意向保证金
5.1本项目承包意向保证金 0.2万元整。
缴纳方式:保证金采用承诺制。凡参与承包意向人,均视为同意发包文件中关于承包意向保证金的相关条款,若存在以下承包意向保证金不予退换等情形,同意补缴。
(1)承包意向人在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后撤销或修改其承包意向文件;
(2)承包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承包意向人在发包确定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使用伪造的许可证件、获奖文件(证明);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状况、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企业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
(5)因恶意隐瞒等被投诉而取消承包资格的承包候选人;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0-3878007/QQ群号283716036
联系人:郑世明 联系电话:0570-3056975
6.发包文件的获取
6.1 发包信息从柯城区人民政府网获取(http://www.kecheng.gov.cn/)
6.2 承包意向人需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承包意向项目后点击发包文件下载或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公告附件中下载。
7.承包意向文件的组成与递交
承包意向文件须按发包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承诺函。具体如下:
(1)承包意向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
(5)企业资质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四)
(8)关于承包意向保证金和“六禁止六不准”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五)
(9)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提供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次)(格式见附件六)
承包意向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意向截止时间、发包会议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整,承包意向人无需到现场参与报价,只需在单位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上传承包意向文件,若逾期递交,发包人则不予受理。
8.确定承包候选人
本工程的让利区间: 4.00 %(含)~ 8.00 %(不含),以审定预算价为基数。采用双随机法确定承包候选人,评定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止,若承包意向人少于 3 个时,发包人将重新发包。
8.1 确定发包程序
(1)随机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2)资格审查;
(3)推荐承包候选人;
(4)随机抽取承包让利率;
(5)出具评审报告。
8.2 随机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8.2.1 确定承包意向人顺序号
由系统随机赋予承包意向人顺序号码。
8.2.2 确定预承包候选人
根据顺序号范围由系统随机抽取 1 个号码,号码对应的承包意向人确定为预承包候选人。
8.3 资格审查
预承包候选人存在第9条否决承包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承包意向资格。预承包候选人被否决的,通过系统再次随机抽取,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一个通过资格审查的预承包候选人。
8.4 推荐承包候选人
发包人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候选人。
8.5 随机抽取承包让利率
根据让利区间等有关约定,通过系统随机确定本工程的让利率 A%,A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由发包人通过系统随机抽取。
8.6 出具评审报告
发包人出具评审报告。
9.否决承包的情形
承包意向人或其承包意向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承包意向作否决其承包处理:
(1)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承包意向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承包意向人撤换、涂改承包意向文件;
(2)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泄露承包意向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4)不同承包意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承包意向事宜的或不同承包意向人与同一承包意向人联合投标的;
(5)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6)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意向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7)不同承包意向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承包意向人有下列情况任意一种:IP地址一致、MAC地址一致、电脑硬盘号一致;
(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0)对发包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资质、人员、承诺函等)未响应的。承包意向文件未按发包文件要求编制的。
(11)电子承包意向文件未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制作的(如电子交易平台填报的资质、人员、工期等信息与承包意向文件内不一致的)。
(12)承包意向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承包意向文件,未申明哪份有效的。
(13)承包意向文件关键内容(如质量、工期、报价等)字迹模糊、错误、不一致、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
(14)承包意向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成功解密的。或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的单位;
(15)承包意向文件未按规定盖章、签字、装订的;
(16)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的;
(17)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否定其投标的;
10.其他要求
10.1 承包意向人应承担其参加本发包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2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对应部分。
10.3 发包人公示交易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2 日。无异议投诉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中选通知书、发包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履约保证金按不高于合同价2%缴存(不计利息),缴纳方式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4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支付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2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等文件执行。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验收合格期满两年,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组织复检无质量问题后,扣除相应款项后一个月内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10.5 涉及施工过程中的价格调整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衢住建办〔2020〕3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10.6 承包人须严格按照(柯纪【2017】40号)文件要求,落实“六禁止、六不准”。
并在发包合同签订时,一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着重明确相关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惩罚条款。
10.7 承包人应根据无欠薪工作要求:合同签订后落实施工现场用工实名管理制度,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双线”支付。参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
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建设工程绿色综合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衢住建〔2019〕135号)、《关于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衢建管〔2020〕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0.8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10.9 承包意向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违反承包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或其他违法行为的,需补缴承包意向保证金,同时接受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10.10承包人应根据衢州市监管办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农民就业的指导意见,履约期间积极促进本地农民就业。
10.11 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才有效;如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参照柯城区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10.12 项目负责人在建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两个平台查询情况和柯城区范围内限额以下工程以中标公示发出之日为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发包人: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派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联系人: *** 电话:***
交易代理单位:浙江铭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 电话:***
202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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