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关于监控安防维养服务商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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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监控安防维养服务商项目(自主)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监控安防维养服务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GYJT-Z-2024072
二、项目名称:监控安防维养服务商
三、项目性质:自主采购委托代理(其他类国企采购)
四、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监控安防维养服务商
1

85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51号第十八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2)快递方式报名。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联系标书购买事项。
(3)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63214296@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账户,供应商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给投标供应商。
3.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前台。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州路478-1号附属楼202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州路478-1号附属楼202室。
注:本项目采用“钉钉开标”形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现场等候,待递交完投标文件后尽快离开开标现场,现场开标采用“钉钉”直播的方式,待直播完成后发布有关须公布的信息。(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并至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
单位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温州城东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15101040027762
九、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7-86511706。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沙州路478-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0577-85551235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77-86502896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关于监控安防维养服务商项目(其他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监控安防维养服务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214296@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晓芙,联系电话:13758893693。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附件信息:
20241107监控安防维养服务-定稿.doc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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