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缙云县广电大楼13-14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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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丽水市 | 采购单位 | 缙云县城投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缙云县广电大楼13-14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浙江大昱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广电大楼13-14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XJ2024-49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
招标单位:缙云县城投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候选人:浙江大昱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码:浙2332006202311103
预中标价:大写玖拾捌万捌仟捌佰叁拾壹元整(¥:***.00元)
预中标下浮率:10%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75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城投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24 年11月8日
缙云县广电大楼13-14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工程名称:缙云县广电大楼13-14楼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XJ2024-49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
招标单位:缙云县城投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候选人:浙江大昱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号码:浙2332006202311103
预中标价:大写玖拾捌万捌仟捌佰叁拾壹元整(¥:***.00元)
预中标下浮率:10%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75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城投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24 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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