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浙江湖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7

【招标公告】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湖州市 采购单位 长兴县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经长发改投资〔2024〕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2-330522-04-01-865987),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经长发改投资〔2024〕15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0522-04-01-103462),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实验中学,招标项目的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一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建设内容为教学楼、科创楼、食堂等主体建筑建设和供水、供电、供气,投资估算约16700万元;项目二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环形跑道、篮球场、排球场、绿化、道路广场、围墙及给排水、教育教学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投资估算约5300万元,投资估算共计约2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7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04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5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及体育馆、门卫值班室约28000平方米,地下室(地下车库、机房、接送区)约8500平方米,建设地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与新开河路交叉口东北侧。
2.2本次招标项目为项目一和项目二,其中:项目一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建设内容为教学楼、科创楼、食堂等主体建筑建设和供水、供电、供气;项目二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环形跑道、篮球场、排球场、绿化、道路广场、围墙及给排水、教育教学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招标范围为EPC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教学楼、科创楼、食堂体育馆、传达室、室外运动场地以及市政景观配套设施等前期准备、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配合及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①设计范围:包括各阶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幕墙、强弱电、智能化、亮化(如有)、暖通、装修、门窗、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方案)、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室外道路、室外管线综合及雨污水等)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不含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非标准设备设计、专项设计(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配合服务、深化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总承包红线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路灯、幕墙工程、海绵城市、节能、抗震支架、室外公共区域标志标线、标识标牌、智能化、变配电系统、综合管线、气体灭火、电梯、配套市政、配套景观、基坑支护、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施工)。
③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包括工程保险费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
2.3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90日历天(要求项目一在2025年12月完工)。
2.4其他:
2.4.1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争创飞英杯。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2019年11月0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承接过/完成过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情况表)、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方主体盖章验收表)。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在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均被认可。)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不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自2023年1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①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为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实验中学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忻湖路158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明珠路1258号明珠商务大厦610
联系人:***
电话:***
邮箱:399952209@qq.com
监督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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