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车站服务设施质量提升改造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2

【招标公告】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车站服务设施质量提升改造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温州市 采购单位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车站服务设施质量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车站服务设施质量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4车站服务设施质量提升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9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2、采购内容和范围:随着温州市域铁路S1线(以下简称S1线)客运量的不断增长,车站现有的服务设施在舒适度、便利性等方面已显不足。车站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乘客的出行体验,为提升车站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不同乘客的需求,拟计划开展车站服务设施质量提升改造项目。针对S1线全线车站的盲道、无障碍卫生间等不满足无障碍相关规范及使用需求的设施进行专项改造,对全线卫生间瓷砖空鼓开裂进行重新铺贴固定,对动车南站、龙霞路站、永中站、奥体中心站、机场站等5座车站进行电梯井内部三防漆刷漆处理。以上详见《第四章 合同格式》与《第五章 采购需求》以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 闭门工期,本项目要求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竣工日期以实际通过竣工验收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    
服务期限:     /                                   
4、施工质量目标:  合格,并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4)供应商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2)业绩要求: 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至少一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达2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金额和施工范围的页面,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施工范围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遣项目经理
具有注册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 年 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11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 年11月 3 日 16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4 年 11月 4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5 日 09 时 00 分;(不得少于3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3B室,联系人:***,电话: 0573-89727086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 11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3B室(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     
3、监督部门:   党群工作部(纪检室)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7室 
电    话:  0577-89727122  
电子邮箱:xfgdjjjc@163.com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签章)
                                日  期: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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