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食品及轻工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食品及轻工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温州市 | 采购单位 | 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食品及轻工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食品及轻工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委托,就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食品及轻工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4100361
项目名称: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食品及轻工等检测设备)
项目预算:1670万元(人民币)(标项1:860万元;标项2:810万元)
最高限价:1646万元(人民币)(标项1:847万元;标项2:799万元)
采购需求:供应商可对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选择性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项内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具体如下:
序号 | 标项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 |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 | 台 | 2 | 核心产品 |
2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 | 台 | 1 | ||
3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
4 | 微波消化萃取仪 | 台 | 3 | ||
5 | 新型电子万能材料拉力机 | 台 | 1 | ||
标项1最高限价847万元 | |||||
序号 | 标项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2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 | 台 | 3 | 核心产品 |
2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 | 台 | 1 | ||
3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 台 | 1 | ||
4 | 高效液相色谱仪1 | 台 | 1 | ||
5 | 高效液相色谱仪2 | 台 | 1 | ||
6 | 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 | 台 | 1 | ||
7 | 离子色谱仪 | 台 | 1 | ||
标项2最高限价799万元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内容及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6日起至2024年11月0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7楼;
获取标书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并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220625604@qq.com。经代理公司审查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
(2)现场报名获取。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装订成册):
(1)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相应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登记表。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并审查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
6.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7楼开标室。
4.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7楼开标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31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7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0577-86701200
质疑联系人:谢宗仁
质疑联系方式:13615879562
3、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关政工科
电话:0577-85331263
附件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doc (3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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