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所属地区:浙江舟山市 发布日期: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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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浙江 舟山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舟山市众联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4-JWHJZJ-Z1003/JD2024-GD-1197
3.开标及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3日
4.成交候选人及最终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舟山市众联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维修保养工时费:6.5元/工时,零配件价格下浮率:6%;
第二成交候选人:舟山爱车管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保养工时费:7元/工时,零配件价格下浮率:4%;
第三成交候选人:舟山市博皓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维修保养工时费:7元/工时,零配件价格下浮率:3.5%。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须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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