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地块)太阳能光伏安装工程(重发)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地块)太阳能光伏安装工程(重发)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浙江 宁波市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望春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国骅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地块)太阳能光伏安装工程(重发)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 地块)太阳能光伏安装工程(重发)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查看公告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NBHSWQT148-1
2、项目名称:集士港镇杨家村杨家港自然村新村建设项目(WCH-01-b7-1、WCH-01-b7-2 地块)太阳能光伏安装工程(重发)
3、采购需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招标控制价 |
一 | 太阳能光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施工图范围内太阳能光伏工程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9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进度要求 | ***元 |
三、投标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的,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6点00分)前进入(海曙基层小型平台:http://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登录“工程其他交易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CA办理(13064780575)。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2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1月12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3、投标方式: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现场采用微信群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腾讯会议方式/钉钉会议方式邀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4)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请联系保证金咨询联系人闻老师:0574-87078169。
2、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望春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国骅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银亿都会国际A座1101室
联 系 人:李丽雅、徐紫雯、魏秀英、李奔、邱汉明、邱涛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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